石油恩怨五十年

阿省分離主義運動歷史悠久,其根源可追溯至19世紀末。加拿大首任總理麥當勞(Sir John A. Macdonald)1878年的「國家政策」(National Policy)被視為優先考慮加拿大中部利益,強制推行東西向貿易,引起當時西部(現今阿省地區)強烈不滿。

2002年,時任省長簡欣(Ralph Klein)警告當時的克里純(Jean Chrétiea)政府簽署有關氣候變化的《京都議定書》(Kyoto Accords)可能會導致分離,引來輿論批評;然而,分離主義者從未成為政治意向主導,即使在2018至2020年「Wexit」(西部退出)運動高漲,成立了提倡分離的獨行黨(Maverick Party),也未能在2019或2023年選舉中取得任何席位,不過隨著阿省省府擬將公投門檻降低後,分離主義呼聲再次高唱入雲。
1.啟動公投:由阿省政府主動提出公投;或依《阿省公民倡議法》(Citizen Initiative Act),由民間發起。
2.公投結果必須符合聯邦《明確法案》(Clarity Act)要求:該法案由加拿大聯邦政府制定,規範任何省份(如魁北克、阿省)不可單方面宣佈獨立,必須經協商程序,而公投準則包括明確多數(Clear Majority),以及公投問題必須清楚(Unambiguous Question)。
3.獨立須通過法律審判:即使通過公投,阿省仍不能立即獨立,必須與聯邦政府及所有省份協商;並須修改加拿大憲法,就獨立條件達成協議;當滿足各種法律要求後,阿省才可以脫離加拿大正式獨立。
原住民態度也將影響西部分離主義,西部省份大部分地區都由聯邦政府與原住民訂立了條約,限制省份脫離時的土地控制權;而原住民族是條約的簽署者,有權拒絕加入獨立國家。加拿大原住民現任全國酋長內皮納克(Cindy Woodhouse Nepinak)表示,原住民從未就阿省獨立一事被諮詢過,因此阿省若試圖使國家分裂,將是「不合法的」且「違憲的」。
陳筱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