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的爭議(二)
為何很多人(包括一些基督徒)支持安樂死?他們的觀點合理嗎?
假想與現實不符合
在最近民意調查,詢問是否允許安樂死(問題通常是:可否允許醫生協助自殺?)在美國有47%贊成,在加拿大則有75%贊成,這比例近年增加得很快;但要留意的是,最會受安樂死影響的老年人,卻絕大部分反對安樂死(90%),而傷殘人士亦差不多全部反對安樂死。
很多人公開表明他們支持安樂死,這批人當中也包括一些基督徒,這是很奇怪的,因為安樂死明顯違反聖經的觀點(下期會詳細討論),那麼支持安樂死是否合理呢?下面的分析指出,這些人接受了錯誤的「假想」,因為他們的假想與現實不符合。不要認為這個分析單單是理論,實際上有歷史事實支持,因為安樂死已經在荷蘭實行了50年,而紀和其醫生(Dr. Kevorkian)也自1990年代,在美國開始協助病人自殺。
一般支持安樂死的人都有幾個假想:(1)安樂死只影響患絕症的病人,就是患上不能醫治的病,也很快會死亡;(2)病人在不斷而極端的痛苦中;(3)病人仍然有判斷力、也經過詳細考慮後,才主動要求死亡;(4)沒有人向病人施壓要其死亡;(5)病人自願接受醫生殺死自己,也就是「自願安樂死」。 很可惜,這些假想都被證明是錯誤的。假想(1):病人患了絕症。權威性的《新英格蘭醫學期刊》在2000年報告:紀和其醫生聲稱,自己一共殺死超過130人,其中69具屍體後來被解剖,結果發現四分之三沒有患絕症,並且極可能會存活多過六個月。其中五個,解剖發現並無任何被證實的疾病。假想(2):病人在不斷而極端的痛苦中。荷蘭政府1999年報告:在56%「直接安樂死」的個案中,安樂死的理由並非是痛苦。荷蘭最高法院1994年裁決:嚴重精神病者,即使他們身體沒有病,醫生若有理由執行安樂死,這就不是犯法。假想(3):病人經過詳細考慮後才主動要求死亡。荷蘭1999年報告:「直接安樂死」中有20%病者沒有明確要求死亡。在今天的荷蘭,醫生可以主動判斷病人神智不清,家人或醫生則可以決定執行安樂死,殺死病人。假想(4):沒有人向病人施壓。在荷蘭,如果一個60歲以上的病人進入醫院,即使他只有輕微病,也沒有要求安樂死,醫生和護士亦會一再建議他接受安樂死。此外,家人也有可能希望減少醫療費用,而提議病人接受安樂死,這些都是常常發生的!假想(5):病人接受「自願安樂死」。荷蘭政府1990年報告說:在所有安樂死中,5%沒有獲得病人同意,就是非自願性安樂死,而這比例近年一直在增加。
結論:支持安樂死的人的假想,都被事實證明是錯誤的。准許安樂死的初期,可能很少發生,但最後一定顯著地增加,所以有智慧的人不應被假想誤導。
孔祥烱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