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在社會的應有角色
「信仰私有化」的走勢
我生活在加拿大已有31年,發現越來越多加國和美國人民認為,宗教信仰純粹是個人的事情,只可以在私人的生活處境中表達,不可以在公眾領域提及;於是,很多基督徒基於公眾意見所形成的社會風氣,逐漸不敢在公開場合談論他們自己的信仰。就這樣,北美洲一步一步呈現出一種「信仰私有化」的走勢,只可以在自己家中或教會四面牆之內討論信仰問題。
反觀當今的中國,卻慢慢建立起關懷社會的觀念,不少年輕一代的基督徒,逐漸思想到自己作為基督徒與社會的關係。過去幾年,得悉不少在中國大城市居住的年輕基督徒都是知識分子,對於社會各方面的問題都敢於討論和參與,包括慈善事業和社會公義問題。一位當地教會牧師曾這樣說:「事實上,家庭教會是中國最龐大的NGO(非政府組織)。」我想更重要的是,教會向中國社會傳講的,並不只是一套關於得救的聖經教義,而且是一群得救者的團契生活樣式。這是中國社會和文化傳統中最稀少,甚至幾乎全然陌生的東西。今天,差不多所有中國人在接觸教會之前,都不曾有過令人難忘、令人滿足的共同體生活;但在教會中,幾乎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擁有在「有血有肉」的親密關係中,改變自己的經驗。「有血」,是指有基督的寶血;「有肉」,是指罪人的掙扎。
信仰與社會的聯繫
我盼望世界各地的華人基督徒,都重視信仰與社會的關係。在北美,地方教會仍需繼續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不少華人來到加、美兩國都遇到令人印象深刻的經驗-被一些老人家接待到家中作短期居留。這些主人家都是普通工人或家庭婦女,當中不乏退休人士,卻積極參與公共社團活動,接待國際學生或文化交流等事工。與之相比,大部份華人都缺乏這樣的文化交流經驗。
美國柳樹溪教會(Willow Creek)的主任牧師 Bill Hybels 曾這樣說:「地方教會是世界的希望(The local church is the hope of the world)。」若是眾多的基督徒都有關於信仰與社會聯繫的觀念和實踐,上帝的祝福就可從信徒和教會彰顯出去,恩及萬民。
當基督徒感到這個世界動蕩,例如「ISIS 伊斯蘭國」逐漸吸引意志失落的年輕人,參與恐怖活動之際,基督徒更加需要從《聖經》的教導,活現出上帝的慈愛和公義,在世上傳承「光」和「鹽」的角色。願神藉著舊約先知彌迦的啟示激勵我們:「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6章8節)
盧維溢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