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紗在歐洲引起的激辯
隨著穆斯林人口在西方國家中增長,歐洲和美加兩國同樣要面對伊斯蘭教文化逐漸影響社會的趨勢。不單美加要面對穆斯林文化的衝擊,例如婦女在公眾地方戴著面紗 (niqab)這個議題,在西歐幾個國家自今年以來,也產生了一些激烈的辯論。
「社會伊斯蘭化」議題
今年8月,卸任外交部長不久的約翰遜(Boris Johnson),在英國歷史悠久的《每日電訊報》(The Daily Telegraph),發表了一篇以「丹麥搞錯了」(Denmark has got it wrong)為題的文章,除導致執政的保守黨內訌加深外,還使這個議題在英國、瑞典和德國更加白熱化。他雖然認為,穆斯林婦女所戴的面紗代表一種壓制性象徵,但仍堅持不應立法或施政禁止她們公開戴著面紗。對比有些高舉個人自由過於一切的左翼人士,約翰遜雖然是保守黨黨員,卻是類似反對立法的表表者。
過去6、7年,歐洲有12個國家(包括法國、比利時、丹麥、荷蘭、德國和奧國等)已經先後立法,禁止穆斯林婦女在公眾場合,戴著那張只露出雙眼的面紗,原因是基於公眾安全,避免犯罪分子以此遮蓋其真面目。然而,英國在這事情上仍然不敢跟隨這些國家,勇敢處理「社會伊斯蘭化」這個議題。
宗教權威人士的產品
不過,也由於約翰遜的文章,激起一些爭取女權的穆斯林女士加入輿論戰,並為他辯護。其中一名穆斯林女醫生 Qanta Ahmed 還公開讚揚他,勇於揭開面紗對女性的壓制。她說:「現今它被利用來對抗西方的世俗化,並且成了提倡伊斯蘭文化去壓抑婦女地位的一種工具。當Boris嘲諷面紗時,他並非嘲笑穆斯林婦女,因為面紗確實是沒有伊斯蘭(教義)的基礎。所以,有些伊斯蘭國家也有管制和禁止面紗和(黑色、從頭到腳的)長袍(burqa),例如摩洛哥和土耳其都認為,面紗和長袍產生對國家安全和團結的風險。」
Qanta Ahmed 女士還指出,有些穆斯林政治野心分子正在利用反對面紗的言論,作為建立「伊斯蘭恐懼症」的確據,去驅使西方的自由派人士,半推半就地助長伊斯蘭主義(筆者按:Islamism這名詞的意思,是指伊斯蘭教作為政治的動力實體)。
固然,她之所以不提倡,乃基於它並不是很多婦女自己甘心樂意的選擇,而是(在於伊斯蘭教國家而已)社會上一種無形壓力,或(在西方國家居住而言)其家庭的規矩而已。她更強調,可蘭經沒有絕對規定婦女出外時,一定要穿著面紗和長袍。沙特阿拉伯和伊朗的種種規定,亦不是根據可蘭經教導,只不過是宗教權威人士的產品而已。
剝削女性衣著自由權
另一位類似上述思維的女士Farzana Hassan,是一名居住在加拿大的伊斯蘭宗教改革者。她和Ahmed 同樣認為,面紗和長袍的提倡,只是出於一些有權威的穆斯林男士,為了避免其妻子和女兒在街頭上,招惹其他男性的視覺而設立;實際上,是剝削了女性的衣著自由權利,絕非女性的選擇!其結果並非提高女性的身份,卻使女性成為沒有個人身份的一種人,因為在街上每個女士都是一個模樣。
二人均認為:今天大部分在西方國家的穆斯林女士穿著長袍和面紗,乃來自其父母的傳統壓力。根據一些研究,全球的伊斯蘭國家和西方的穆斯林社群中,每年有超過5000宗「榮耀殺戮」(honour killing)事件,原因是女性不順從家長對衣著的要求而引發出來的。那些刻意在西方國家公眾場合戴著面紗的女士,人數只是一小撮,目的是要挑戰當地法律,證明當地很多人的確是患了「伊斯蘭恐懼症」,她們的任務就是要消滅這種「帶有種族歧視的眼光」。
應遵行當地既定法律
比對許多伊斯蘭教國家,西方國家其實已經十分尊重穆斯林女士的權利,只是任何民主制度仍有主流民意的認同規範,不能隨便因為一些人敢於衝擊,就隨便更改法律去遷就這少數人。對於普遍西方人來說,面紗和長袍是剝奪了女性應有的選擇權利,而且,其他人是有權看到在街上的人之真面目的,以確保所有人的安全。
盼望歐美國家的官員都有這樣的勇氣:要求移民到西方國家的伊斯蘭信徒,要遵行當地的既定法律,願意融入當地的主流文化,而不是讓移民族群反過來要求其他人,認同他們的原居地文化。
盧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