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怒氣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零年八月
「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 詩篇30篇5節
要極力壓抑怒氣
Bryan Stevenson 是哈佛法學院的畢業生,但他沒到薪金優厚的律師樓工作,卻跑到美國南部為被誤叛死刑的黑人囚犯爭取公義。他把經歷寫成 Just Mercy 一書,一紙風行,馬上榮登書籍暢銷榜,更被拍成電影。他提倡監獄改革,成立為囚犯爭取權益的機構,大力指出現存制度的敗壞。以下是他在不同場合中都提及的真實故事:某執法人員經常虐待太太,一日酒醉後將她毒打至昏迷;十多歲的兒子以為媽媽真的被打死了,走到睡房,找出父親的手槍,開槍把他殺死。因死者是警務人員,檢控官員拒絕以青少年罪犯程序處理,把尚未成年的兒子送進成人監獄。孩子的祖母向 Stevenson求助,當他到監獄探望時,孩子一言不發。經過耐心地解釋和等待,那孩子突然放聲大哭,向 Stevenson 訴說在監獄的頭一晚就被強姦,之後每晚都被多番凌辱。孩子抱著 Stevenson 不放,要求馬上帶他離去。Steveson 說自己聽見後怒髮衝冠,氣得要死,要極力壓抑自己的怒氣,也不停地問到底是誰在犯錯?
生氣卻不要犯罪
人的情緒,喜怒哀樂,本是造物主給我們的禮物。造我們的神也是充滿感情的,我們既是按祂的形象受造,也同樣充滿感情。忿怒,是情感之一。當看見邪惡、不公義的事情時,是應當發怒的。假若不然,就是自己的問題。聽到如 Stevenson 所說的故事而心無所動,絲毫沒有不滿、沒有怒氣的,那才是問題。看見社會牢不可破的結構性不公義,看見無德無力的自私小人位居高位荼毒生靈,看見自然災害在人的驕傲無知及疏懶下加劇爆發……發怒是正常的反應,不發怒才是不正常。重要的是,我們如何處理怒氣。按《聖經》記載,耶穌也曾公開發怒,最為人知的發生在聖殿中。祂把那些利用信仰活動賺取錢財利益的人趕出,甚至推翻他們的生財工具。值得留意的是,耶穌沒有乘勝追擊,大造文章,將那些人趕盡殺絕。祂斬釘截鐵地表明立場,指出那些人的錯誤,且馬上採取合宜行動。祂的做法與《聖經》中有關怒氣的教導完全脗合:「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4章26至27節)。 怒氣可以是合理的,但魔鬼喜歡加以利用,把這些強烈的情感扭曲,引人犯罪。
調和過的忿怒
不論信徒或非信徒,大都只樂於談及神的慈愛,對人的祝福,不太喜歡觸及神公義及審判的一面;但作為全然公義的神,看著人間的不公義,人如何糟蹋本是美善的創造,又怎能不發怒?事實上,《聖經》常提及神的忿怒,更清楚描寫將來神對所有人的審判;但同時,《聖經》又明確指出,相比於神的恩典及憐憫,神的怒氣就顯得細小了。不錯,神的怒氣是人難以承受的,但祂的慈愛卻更是遠遠超過我們的想象!難怪大衛王在耶路撒冷建成聖殿,在奉獻禮中作詩歌讚美神說:「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篇30篇5節) 。神有怒氣,但更有恩典。按大衛的說法,神的怒氣與神的恩典相比,就是相當於「轉眼之間」與「一生之久」的比較!神的忿怒會臨到世間,但那已是經慈愛「調和」過了的,因為若神真的按祂的標準究察罪孽,又有誰可站立得住呢?(詩篇130篇3節)。我們今天仍能存留在世,甚至說可以敬拜衪,那除了是神的憐憫外,沒有其他的可能原因了!
神絕對公義慈愛
在世上公義難尋,那名殺父的少年應如何審判?他在成人監獄中所經歷的痛苦,責任又當歸誰?世上沒有一套完全公平的法律可以拿來應用!即或真的有,也沒有一個完全公正的制度、機構去執行!我們惟一的盼望,是在那位絕對公義,又是絕對慈愛的神。一日,祂會為世人所作的一切,作出審判。或許今夜我們是仍在哭泣中,但早晨快將臨到,我們必然在祂的恩典中歡呼!願我們都在神面前謙卑悔改,靠祂的恩典,日日活出公義;更重要的,是在將來的審判中,得蒙憐憫。請用本報決志表跟我們聯絡。
魏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