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大偷盜
買「磚頭」(房地產)向來被華人視為最安全的投資方法,不過原來實實在在的不動產,一樣有機會無聲無色地「被消失」。近年來,加拿大相繼出現了多宗業權詐騙案(Title Fraud),當中受害人和涉嫌行騙的不法之徒都不乏華人。
一名留學生在多倫多市中心的柏文,在她回中國後一直空置著,去年夏天她赫然發覺房子被人低價出售,自己無緣無故喪失了業權,賣樓的錢一分也拿不到。這種匪夷所思的事原來並非單一事件,令人不禁問一句:「是誰偷走了我的房子?」物業大偷盜的過程又如何?
2022年7月,余同學發覺柏文的管理費沒有扣款,她請在地產界任職的朋友查看發生了甚麼事,此時才發覺自己的柏文被掛牌出售了。房子在5月11日以978,000元掛牌,在9天後以97萬元售出,比當時市價估計低了約10至15萬元。余同學對媒體表示,她對這事全不知情,自己的房子是「被偷去」了。
余同學指出,有人找方法進入了她的空置柏文拍照,然後登廣告掛牌出售。騙徒又盜用她的個人資料,偽造假冒她的駕駛執照等證件,然後利用假證件哄騙買家、雙方地產經紀、律師、做房貸的銀行和安省土地登記處(Ontario Land Registry),成功騙下近百萬元的售屋款項,多倫多警方亦確認余同學的案件正在調查中。余同學並稱自己在加國銀行內的30萬元存款,以及屋內近20萬的財物也一併被盜。
幸好余同學為柏文買了「業權保險」(Title Insurance),負責為保險公司調查余同學個案的金恩國際顧問公司(King International Advisory Group)的行政總裁金恩(Brian King)說:「這是徹頭徹尾的業權欺詐。」根據聯邦政府的解釋,業權欺詐屬於房地產欺詐(Real Estate Fraud)的其中一類,定義是「當房產的業權被盜用,然後騙徒藉此出售房產或用來申請房貸,這就是所謂的業權欺詐。業權欺詐通常由身份盜竊開始,假如有人盜用你的個人資枓,就可以進行此類詐騙活動。」
沃爾什稱跟著發生的事是一連串的噩夢。他們後來發現,租客使用假資料來簽租約,最要命的是,在簽租約幾個星期後,他們發現有人冒充95歲的業主,在不知情及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從另一家 Royal LePage 經紀公司僱用了兩名不同的房地產經紀,將房子掛牌出售。房子被重新擺放家具,以129萬掛牌出售,隨即引來大量「柯化」(出價),有人甚至出價190萬。幸運的是家人及時發覺,房子才不至被賣掉。
不過,另一戶多倫多家庭並不如此幸運,他們因為工作關係在2021年初離開加拿大,也就是沃爾什親人房子掛牌出售的那個月;幾個月後,他們才得知房產在不知情下,被人用假身份以170萬元售出。多倫多警方後來向沃爾什表示,兩宗詐騙案是「相關的」,騙子同屬一人,也用相同的假名去租兩間房子。
2017年5月,兒子在房子的門前發現了一張土地測量師的地圖,兒子試圖聯絡測量師,他們說庫爾斯塔克先生在4月時僱用他們畫一幅地圖,以便把房子賣出;其實當時庫爾斯塔克先生已經去世,兒子大為吃驚,他查閱魁省的土地登記處,發現房子確實賣給了一個名為尼古拉迪斯(Geracimos Nicolaidis)的人。
尼古拉迪斯向警方宣稱,自己在業主在場的情況下看樓,然後以89萬元買下來;事實上,當時的業主並非真正的庫爾斯塔克夫婦,而是另有其人,他們使用偽造身份證件,包括冒認當時已經去世的庫爾斯塔克先生。後來,這宗騙案經過魁省法院的裁決,庫爾斯塔克太太最終收回了房產,但花掉了約4萬元的律師費。
大溫地產局(Real Estate Board of Greater Vancouver)在2021年的一份報告中表示,有兩宗案件涉及物業經理執行假業主的指令,真正的業主都身在海外,而其中一宗更成功將物業賣出。報告中這樣說:「在這兩宗詐騙案中,負責出租房屋的物業經理,通過不同於業主授權的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接受騙徒的指示,並提供一些文件,令騙徒知道更多資料,可以更容易冒充業主。」
面對越來越猖獗的業權欺詐案,華人未能置身事外及隔岸觀火,當中不單有蒙受損失的苦主,也有涉嫌參與行騙的人。多倫多警方在1月時逮捕3名華裔男女,2男1女涉嫌冒充業主出售多倫多一所房屋,當時真正的業主正身在國外,1月26日,他們前往約克區一家銀行,提取詐騙所得款項時被警方拘捕。
金恩表示業權欺詐已經存在很長時間:「我從1979年開始調查房地產欺詐,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一宗新的案例出現;但自2021年末以來,明顯有上升趨勢。」他更相信,儘管這種詐騙已引起了警方及傳媒的關注,但騙徒在短期內都不會收手。
陳筱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