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門銷售」監管在即


採取爭議手段 登門入室

據安省政府與消費者服務廳(Ministry of Government and Consumer Services,簡稱MGCS)數據顯示,與登門銷售有關的投訴量,一直高踞不下。2015年4月初,省政府曾頒發關於登門銷售熱水器(water heaters)的監管條例,目前投訴熱點集中於登門銷售暖爐(furnaces)及空調機(air conditioners)。
即將實施的「消費者優先法案」,將明令禁止登門銷售熱水器、暖爐、空調機、淨水器等家用設備及相關服務,違反有關條例而簽署的合約,將視之為無效。住戶在收到此類產品及服務租賃購買合約文本之後,有10天「冷靜期」(cooling off period),也就是說,消費者有權在這段期間內取消合約。至於往住家門口派送廣告傳單的行為,不在此法案監管之列。
辦公眾聽證會 聽取反應

安省目前有超過800間發薪日借貸商家。該法案對有關借貸環節作出了具體規定,比如最高利息金額、延長還款期限、討債手續等。始自今年元月,發薪日借貸每100元的最高利息從21元降至18元;自2018年元月1日起,每100元最高利息將降至15元。
MGCS廳長Tracy MacCharles表示,消費者優先法案旨在強化保護消費者、保證其權益不受侵害。安省政府將不定期地舉辦公眾聽證會,依據消費者反應,及時更新禁止登門銷售的產品或服務名單。
侍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