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不用出示公民卡 選舉結果公正受質疑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新民主黨組大多數政府
10月19日舉行的卑詩省議會選舉,經過近10日的重點選票之後,終於產生最後結果,卑詩新民主黨險勝,取得47個省議員席位,剛剛跨越省議會半數議席門檻,可以組織大多數政府,其黨領尹大衛成功連任省長。卑詩保守黨奪得44個議席,成為第一大反對黨,綠黨則取得其餘兩個席位。選舉過後餘波未了,有落敗的獨立候選人向媒體表示,有政黨的候選人團隊在網上表示,有非公民前往投票,引致選舉出現不公正的猜測。溫哥華有華語媒體根據投訴向卑詩選舉局查詢,但得到的答覆反而增加了公眾的疑慮,卑詩省的選舉確實存在系統性的漏洞,方便了某些人不合法投票。
投票無需出示身份證明
卑詩選舉局發言人 Andrew Watson 回覆媒體查詢時表示,根據本省選舉法,要在省選中登記投票,必須是年滿18歲或以上的加拿大公民,在過去6個月在卑詩省定居,以及之前不曾被取消投票資格,而永久居民並不符合資格投票。選舉局在每個票站均有工作人員監選,工作人員會向每名投票人士重申合資格選民的三個條件,如果他們知道有人不合資格投票,便不會讓其參加投票;然而,該發言人表示,選舉法並不要求投票者出示公民身份證明,只要求出示駕照等證件,這方式與其他省份及聯邦的選舉程序相同。他表示本省選舉系統是依賴選民自律,例如有人發現自己親屬非法投票,可向選舉局舉報,不合法地投票是嚴重罪行,最高處罰是罰款兩萬元及入獄兩年。宣誓可投票是選舉漏洞
至於為何選民必須是公民,但在投票時,卻不用出示公民身份證明,他的解釋令人難以信服;他說本省選舉法成立時,當局除了考慮選舉的公正性之外,亦要考慮到合資格人士投票的可及性,若公眾對有關法例有疑問,可以向他們的省議員反映。他所提的可及性其實就是所謂的「靈活性」,方便那些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的人士,例如吸毒者、無家可歸者也可以參加投票,投票站只要求這些無法確定其選民資格的人宣誓,便可以投票。以往多次選舉後,都經常出現一些投訴,有人發現溫哥華東端區的一些無家可歸者,在有心人的協助下,以這種宣誓方式在多個投票站參加投票,這個選舉系統的漏洞,往往讓那些標榜為弱勢社群謀福祉的政黨受益。靠家人舉報屬天方夜譚
選舉投票是公民的神聖責任及權利,但目前卑詩選舉系統,連確定公民身份這最基本的要求也放棄把關,實在令人失望,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錯失。選舉局的態度就如警察處理公眾不買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樣,公共交通工具設有入閘機去檢查公眾有否購票,但運輸聯網警員從不會去查票,只是在有人舉報時才會處理。至於依賴舉報更是荒誕,沒人會知道另一個人是否已入籍成為公民,要求涉事者家人舉報,只是天方夜譚。故此,選舉局永遠不會收到這樣的投訴,而我相信,卑詩選舉局從來不會主動檢查,或有能力去檢查所有參加投票的人是否符合選民資格,是否公民;因此這類對選舉公正性的質疑,將繼續在卑詩省每次選舉後出現。
陸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