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發生交通意外......
遇上交通意外已是不開心,但如果不清楚處理手續,造成的損失和麻煩就會更多。在加拿大,幾乎每天都要在路上開車,因此購買汽車保險至為重要,因為萬一發生交通事故,也有一定的保障。在汽車保險當中,第三者責任險乃屬強迫性保險,若無購此保險而駕駛的話,則屬刑事罪行;此外,還有碰撞險、綜合險及無保險車輛險等。
事故發生後應保持鎮定,做好以下幾件重要事情:
* 立即撥打911
首先不要慌亂,並立刻撥打911。如果自覺英語不過關,可要求翻譯服務,翻譯員會隨時在線上協助;通常911接線生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查問有否傷亡的人,若然就會立即連線EMS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把傷者的簡單資料傳達過去,隨後警車和消防車便會同步出發採取行動。要是沒有人傷亡,他們多半就會給你一個當地的號碼,讓你在48小時內跟車輛事故中心 (collision centre) 及保險公司聯繫。按規定,如果車輛損失超過1000元,才會有警車到現場處理。
* 收集人證物證
大多數車輛事故發生在停車場和路口等地方,只要人身平安,沒有受傷,就當存感恩的心,不要動怒,更沒有必要跟對方司機發生衝突。最好用手機拍下現場環境和碰撞部位的照片,若能找到路人願意作證(自己車上的乘客不可以成為證人),就要請他們留下電話和姓名,以備後用。齊備的人證和物證,有助保險公司確定事故責任。警方證詞當然非常重要,但最終車禍責任的判定權,還是在保險公司;雙方的保險公司有時會因為「words VS. words」而互相推卸責任,所以收集證據就至為重要了。
* 自付款和傷者賠付
在處理賠償的時候,或會牽扯到自付款 (deductable) 的問題。很多人為了降低保險的月供,寧願選擇較高的自付款額,但萬一車禍發生後,就得自己墊付這個額度的費用了。如果有人受傷,處理手續則較為繁複,保險公司通常在傷者治療完全結束時,還會請第三方出面鑒定傷者的恢復情況(包括身體和心理方面),然後簽寫免責書;如果治療過程很長,保險公司也會根據評估給出買斷價格。
* 小事故私下解決
有時候車輛事故並不嚴重,出事責任問題也很清楚,當事人雙方也都不願報上保險公司理賠,那就不妨私下解決;若擔心某一方事後反悔,還可簽下責任免除書。有一次,我在某停車場不小心碰撞到一輛停著的車輛,而該輛車內沒有人,我便到附近的商店請工作人員公布車牌號碼,尋找車主,但無人回應,於是我把電話寫在一張便條上,留給車主,後來私下賠錢了事。
總之,開車上路,小心駕駛為佳,尤其在天朗氣清的日子,更不要掉以輕心。
董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