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凌者的無奈
「欺凌」這兩字,特別在開學後這一個多月裡,常常聽到。教育局和學校推動反欺凌,學校是否就太平?學生就得到保護?
挑釁無罪
當我聽到學校有反欺凌的教育,感覺很是鼓舞;可是,當我聽到朋友的子女遭欺凌的遭遇之後,便感到傷痛和不公允。不公允,是因為我聽到被欺凌者的家長,不約而同地在申訴:通常欺凌者都不會「被抓」, 反而被欺凌者卻遭罰了!原因是欺負人的小子都較為機靈,所以觀察到哪些是可欺凌的對象,然後主動去進行欺凌行為,而這些行為往往都很具挑釁性,但卻不會具體地造成「威脅」,否則就已經被列為「威脅事件」而非「欺凌」了。若然是挑釁的說話,便很難「被抓」或將他入罪。我也沒聽說有人因挑釁「罪名」 而受到嚴重懲罰。
反之,被欺凌者往往都是屬於較沉默的弱勢群體,或本身有特殊需要,或有異於一般學生,大多都不及被欺凌者那般機靈主動,也不會有同黨或得到其他同學支持,所以他們才會被選中,成為被欺凌的對象。
對錯難評
在面對日積月累被欺凌的困局、滋擾和壓力下,這些被欺凌的學生(不像成人那麼懂得保護自己),到了忍無可忍、情緒被刺激至極點的時候,他們便可能會說出一些激動的話,或作出「過激」的反應。一般年紀較小的可能會說:「我要打你這個混蛋!」 而很可能就真的出手打人;更激動者,還可能衝口而出、大聲咆哮: 「我受夠了!我想殺了你!」(I have enough, I want to kill you ! ) 那樣就更糟糕了!
被欺凌者因受了激動而說出一些「過激」的話或行動反應,往往就會被冠以 「暴力」罪名,並被同儕大肆「報道」、議論和批評;可是,引發這事件的欺凌前因卻從未被人提及。結果,被欺凌者卻受到懲罰, 成為「眾矢之的」;欺凌者反而成為「受害人」受到保護。對被欺凌者及其家人來說,這是個甚麼世界?為何如此沒公理?!
家長聯手向校方表達
對校方來說,有時他們根本不曉得,這些所謂 「暴力」事件以先所發生的事實真相, 而只接收到欺凌者有形的 「暴力」投訴,然而,無形的欺凌傷害則難以得到證明和被舉報。久而久之,被別人誤解或感到不公平的心理,便一直潛伏在心裡,有一天當被欺凌者認為,事情已進入死胡同,真相不會再顯露,沒人能夠幫得上忙時,他們或會作出兩個極端反應:一、將自己永遠抽離這個痛苦現實,藉了結生命來解決問題; 二、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決,就是還以顏色,以暴易暴。
當然,有家長會積極代孩子出頭,向校方進行交涉,至於校方會如何處理,那就沒有一定的守則,所以得不到適切幫助的,大有人在。若有相同經歷的家長,不妨團結起來一同向校方表達,以不放棄的態度尋找多方協助,包括訴諸於校監、校內家長會和教委等,或可得到幫助。但問題是,如果被欺凌者及其家人已到了心力交瘁的地步,何來精力抗爭呢?
(註:有見及此,華人家長教育協會現正籌集被欺凌者的無助個案,合力要求學校和當局正視及協助,並防範進一步的欺凌傷害。家長可將個案電郵至info@ChineseParents.org。)
賈慶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