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不能與先夫再續今世緣
問:女兒一直叫我信耶穌,但她不知道我曾答應過她爸爸,將來我百年歸老,就要跟他一起再續今世緣。要是我自己信了神,死後真的上了天堂,而他生前又未信主,我倆豈不是永不相見?我不想對不起他、毀了承諾。女兒認為不打緊,我不知怎樣才好!
答:你擔心上了天堂,不能見死去的丈夫,會毀了再續前緣的承諾。你那看重婚盟的誠信,實在可敬可嘉。能作如此許諾,你的婚姻定有難忘的恩愛回憶,實在叫人羨慕。
唯恐你的女兒也會受你的影響,和你一樣看重婚姻盟誓,和丈夫恩愛和睦。可是,萬一她因為和丈夫太「恩愛」而彼此作了如下盟誓說:「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要是她的丈夫不幸先走了,她要實踐承諾誓死相隨的話,作為母親的你,又該如何相勸?是想法子不讓她尋死呢?還是勸她像你那樣守信重諾?
我相信你是個有愛的母親,一定不容你女兒守諾言尋死;但你又能以甚麼道理勸服女兒,令她放下為守諾言而死的念頭呢?要是你的女兒不聽你的勸告和阻攔,而了結自己的生命的話,那豈不傷透你的心?
我們愛自己的兒女,正因我們有天父所賜愛兒女的心;天父愛我們,就和你愛兒女那樣。假如我們固執己見,還自以為有愛有義,卻沒有理會天父的愛,那同樣傷透祂的心。
天父在你還未認識祂的時候,就已經愛你。祂為你預備愛你的丈夫,賜給你孝義的女兒,讓你活在有愛的家庭裡。這難道不是天父愛你、賞賜給你的麼?難道只是出於你的決心或許願,便能找著一個可愛的丈夫、可愛的女兒麼?
你的許諾出自你對丈夫的愛和決心,但承諾是否能實現,也得看有沒有實現的條件和環境。
有一個人欠下了一大筆債,他心裡良善不想虧欠債主,就許諾還債,但他的工作能力有限,收入不高,拼死拼活掙錢,怎麼還都還不清那筆債。一天債主先死了,債主又沒後人繼承他的追債權,但那人曾許諾要還債,便堅持要持守承諾,他問你該怎麼辦?那麼,你會叫他繼續掙錢,把錢財存好,待死後帶到陰間去還,好實現諾言麼?
你承諾來生要再續前緣,你得先要確定是否有來生,而且來生是否和我們今生一樣,有婚姻情緣的,這樣你的諾言才有實踐的意義。否則不就像那還債的人一心想還債,卻沒處可還嗎?
你是從哪裡確定來生可以和丈夫再續前緣的呢?是神話傳說?抑或是宗教經典?
我們所相信的聖經,記載了有關今生和來生的預言。有關今生的預言都經得起歷史的驗證,都是真實無誤的。至於將來的事,則有復活的耶穌顯現作為確證,叫衪的門徒親眼看見復活的耶穌,甘心為主冒死傳道。有關將來的事,耶穌清楚告訴人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那看見末世景像的門徒約翰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 判。」(啟示錄 20:11-13)在復活的世界裡,再沒有婚嫁關係,每個人都要自己面對天父(的審判)。
天父對世人的愛比起地上任何一種愛都恆久和偉大。人際間,有甚麼愛比父母對兒女的愛和夫妻之愛更大?父母和夫妻的愛,因為有人性的限制,雖然愛卻愛得不完全,也不恆久。兒子不肖,屢做出好些叫父母傷心的事,父母的愛就減退;配偶之間矛盾衝突越多,愛還可以成恨呢!可是天父的愛,永遠不變,祂不單賜你在地上享受夫婦和母女的甜蜜關係,更拯救你的女兒脫離罪惡,賜給她永恆的生命。天父也在等候你接受祂的愛,好叫你也體會心靈自由的喜樂。
你若是會為女兒追隨丈夫自殺而傷心,那你現在也正為了許了一個沒有根據,也不可能實踐的諾言而猶豫不接受救恩。你必可想像天父看見你所做的會是怎樣的心情?
蒙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