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證時代
我年幼的時候,物質極度貧乏,買甚麼都需要「購貨券」的票證;就算是生活必需品,票也是不可少--買糧要糧票、買布要布票、買煤要煤票、買肉要肉票、買油要油票、買糖要糖票......
縫縫補補又三年
那時的戶籍制度非常嚴格,對買賣的控制就更為嚴格,就算拿自己家裡的東西或地裡的出產去賣,也可被入罪為「投機倒把」,是要判刑坐牢的。所以,別說沒錢,就算有錢,若缺少相關的票證,也一樣別想買到心頭好。
當時提倡「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所以縫紉機被視為家庭「三大件」(還有手錶和自行車)中最實用的一件。可是,買一座縫紉機,就需要幾十張購貨券,若非東挪西借、經年累月積攢,恐難圓夢。即使有了縫紉機,還得買布,而一年的布票根本不夠給家人做衣服,難怪孩子在過年時,能有一件新衣服的喜悅,是今天難以想像的。
那時最流行的就是部隊用品--甚麼軍用挎包、軍用水壺、軍裝、軍帽、解放鞋......都是既時髦又讓人羨慕的搶手貨。那時候,衣服款式單一、顏色灰暗、種類稀少,至少沒有攀比,大家心情輕鬆平和。
瘦豬炸不出肥油
當時,糧票分為地方糧票和全國糧票兩大類。一般人拿到的都是地方糧票,全國糧票只有在出差時,憑單位介紹信才能換到,珍貴得很。
話說某人因公去外地出差,需要入住招待所,值班員向他要單位介紹信(那時沒有身份證),他翻兜倒包就是找不到,結果從包裡掉出了幾張全國糧票,值班員一看,有全國糧票肯定是出差的,算了,甭找了,登記住宿吧!這樣,全國糧票變相成了介紹信。
油,每人一個月只有四兩,當然不夠吃;人人都爭著買肥肉煎豬油,可是偏偏那時的豬不肥,瘦豬怎能炸出油來?
按條件分配住房
那時的住房,一直是根據職位、入職時間、家庭人口等來分配的。大多數的房子都很小,單元房也不多,三室的房子更是少之又少,房租算是便宜,且包水電。開放式的住房讓鄰里關係變得異常親密,尤其晚餐時分,東家會端來一盤餃子,西家會送上一碗羊湯,彼此親親熱熱,仿似一家人。
永久錳鋼自行車
六、七十年代,家裡若是有輛自行車,已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一輛普通的自行車也要一百來元,有錢沒票還買不到呢!「永久」、「鳳凰」、「飛鴿」是人們最喜愛的牌子,擁有一輛28寸的「永久」錳鋼自行車,即可成為惹人注目的英雄了!
孫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