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主權需要捍衛
在大溫哥華地區外圍的西聖三一大學(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於去年向加拿大的律師驗證和監察組織(Federation of Law Societies)申請開辦法律系課程,受到過千人簽名反對;去年底幸獲初步通過,使大學方面鬆了一口氣。然而, 不少同性戀團體聲言要告上最高法院,阻止該大學開辦法律課程。
遵守性關係協議書
反對的原因如下:西聖三一大學收取學生時規定,要先簽下「遵守性關係」的協議書──若學生的性關係和行為違反一男一女的婚姻原則,大學有權拒絕他/她入學或終止上學,甚至不接受他們再次申請入學。反對者認為,此舉無疑是一種剝削同性戀者權益的歧視行為。其實,早在2001年該大學也曾因為要求教育系學生簽署類似的協議書,而遭到該省的教師工會(BC Teachers Federation)投訴,並向法院控訴該大學歧視同性戀人士。雖然該大學最終獲勝,卻也花了幾年精力和不少財力去打那場官司。
高舉人權矯枉過正
今日加拿大和美國高舉人權的做法,已經到了矯枉過正的地步。正如一句英文成語──"The pendulum has swung too far"說的,這種隨意扣上「歧視」帽子去控告基督徒或基督教團體的案件將會層出不窮,而出於宗教信仰立場的要求,將會越來越遭到很多反對宗教的人攻擊。這些人以為,個人性行為完全不應該受社群規矩或國家法律所管制,完全否定社群或社會中稍為嚴謹的要求。若其他人的宗教和良心自由不認同他們的性行為,他們就不能容忍,所以對西聖三一大學法學院以聖經道德標準而定下的規矩,作出猛烈攻擊。
鄙視聖經道德標準
西聖三一大學這事件,反映出聖經的優美和崇高的道德標準,已經成為現今西方自由主義潮流的大敵。那些自由派人士相當鄙視聖經所推崇的歷久不變的道德立場,因為他們認為,所有的傳統觀念(包括道德思維)都應該跟隨時代而改變。對他們來說,廢除傳統道德也是社會進步的必要,因而視自己對基督教的攻擊是正確和理直氣壯的。
作為基督徒的你,可有覺得這樣的社會思潮是好還是壞?對你的信念有何衝擊?若你難於判斷是好是壞,我鼓勵你多思考聖經《聖經•箴言》1:7的話:「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而我個人則仍堅決認定:「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聖經這句話是所有基督徒都應該確定的,否則,其基督教信仰基礎就很值得懷疑。
盧維溢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