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財是萬惡之根
一般人都不會懷疑那些幫助貧苦弱勢的社區服務機構,會胡亂花費捐來的財物。因為在大家心目中,肯投身於這種濟貧事業的人,都是抱著為貧苦大眾做點善事的善心,所以一定是滿有憐憫、正義良心、高尚的道德觀。
Dan Small與Jenny Kwan
財政開支一塌糊塗
近月,在溫哥華的PHS(Portland Hotel Society)社區服務社被揭發其財政開支一塌糊塗、很多開支都是不明不白,整整半個月,傳媒窮追不捨;更叫人吃驚的是,其中一位高層行政人員 Dan Small和他的妻子Jenny Kwan,曾經多次用公帑去度假,花費數目接近35,000元。事件被揭發之後,四位最高層的行政人員(包括Dan Small)在輿論壓力下辭職。
剛才提及的Jenny Kwan,是西岸卑詩省一位華裔省議員(MLA)。在當地不少華人心目中,她是一位誠懇盡責、為民請命、有正義感的從政者。在記者招待會上,她沒有否認曾與當時的丈夫Dan Small一同度假,只是她以為丈夫用的是自己的錢,而不是盜用公費;現在她願意代前夫全數還款,更表示自己對此深感抱歉。
嚴謹付款監管機制
從電視新聞中看到她的神情、聽到她的說話,相信她知道自己在這事上,也要負責任,不作諸多自辯,因而推斷她仍有一般中國人的道德觀念,不像很多違規的加拿大上議院議員那樣,拿出諸多藉口來為自己「據理力爭」──真是東西方文化薰陶的強烈對比 !
從此事來看,無論甚麼機構,必須要有嚴謹的財務監管機制,要經過多重步驟才可作大額付款,更應該有高透明度的財政報告操作體系,好杜絕任何不正當的企圖,包括以公款支付私人費用。
貪財正是萬惡之根
此外,在一個處事公正的社會,政府與人民互相監管和制衡是必須的,是任何民主社會不可缺乏的。假如國民都盡其義務,舉報公務人員胡亂運用公帑的惡行,政府應該認真追究,絕不容讓斂財的事情發生,這樣,民主制度的真正功用才得以發揮。
回到個人道德操守這個層面。聖經多處提醒人,貪戀錢財所帶來的禍害,例如 : 「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 。」(箴言15:27)
許多人以為,聖經所提倡的的觀念已落後,不切合現今世代的情況,然而,出埃及記中提及的第十誡,仍然是人類社會的金科玉律,是任何想繁榮安定的社會不可或缺的道德規範:「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説到底, 「貪財是萬惡之根。」(提摩太前書6:10)
盧維溢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