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得榮耀
「......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馬書8:30)
因罪失去原本的光明美麗
雪剛落下時,真的很美,可是,當要清理積雪時,情況便是天淵之別了。鏟雪車把馬路積雪推到路邊,然後汽車駛過,把灰塵廢氣連雪水濺到四處,烏烏黑黑的,叫人厭惡。無論你開的是甚麼名貴高級汽車,幾分鐘後便面目全非、滿是污漬。美麗的雪景,變成了令人厭惡的不便環境。
人在罪中的光景,跟上述的情形也有點相似。《聖經》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罪就是把原本是光明美麗的,變得不再光明美麗了,不論程度的輕重,總之就跟原本的有著差距。人是按著神的形像受造,本應帶著神的榮耀,神也為人作了光明美麗的安排,只是人選擇走自己的路,結果步入黑暗,無法自拔,自身從神而來的榮耀也蒙羞。
小孩子在無人教導下,會為想多吃一顆糖果而說謊;中學生會為一雙球鞋,把同學打得半死;父母為滿足自己的不良嗜好,把女兒推入出賣身體的悲痛苦海;商人會為加強本來已經很豐厚的利潤,而不顧人命去生產有毒食物;政府領袖會為聲望、政治利益而發動戰爭,叫千萬生靈塗炭;宗教極端分子在無限擴張部分教義下,把無辜者砍頭、活活燒死......這些事叫人心碎,是因為原本應有的榮耀美麗被黑暗醜惡侵吞,更重要的是,參與其中者生命中應有的榮美也被蠶食,光輝不再。
耶穌作贖價讓人得稱為義
神是滿有榮耀的,祂的榮耀更是遠超過人所能想像。太陽是人能接觸到的物體中最光明的了,但比之於神的榮耀,可說微不足道。曾有人把神的榮耀與太陽相比,指出沒有陽光,人就甚麼也看不到,而沒有神的榮耀光輝,人也看不清生命的本質;特別的是,我們不能用肉眼直接望太陽,不然有瞎眼的可能,正如人也不能直接看見神的榮耀!
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就是把神的榮耀,有血有肉地展示給世人看,讓人一
瞥那不能看見的神的榮耀。從來沒有人看見神、也不能見神,惟有耶穌具體
地把神部分的榮耀顯明出來。不單如此,祂更要把人原本的榮耀復還。
人的罪把本來的榮耀一點點削弱,把人一步步從神那裡拉走。耶穌來就是要徹底粉碎罪的權勢。耶穌放下尊貴的神性身份,更以無罪之身,為世上所有罪人捨身十架;祂的死成為贖價,讓人可從罪的枷鎖中得釋放,不再作罪的奴隸。聖經以「稱義」來形容這充滿恩典的過程,就是那滿身罪污站在被告人欄中的犯人,被宣告無罪、被稱為義;不是那人無罪,而是他的罪債被還清,在法官面前得到義人的身份。
罪雖像硃紅主使它白如雪
每個人都有神的榮耀,不論社會地位、文化、膚色、性別、教育水平、職業,當很多人走在一起時,便應更輝煌、震撼地反映神的榮耀;可惜,因罪的緣故,不單個人不能彰顯神的榮耀,團體社會國家之間更把罪的醜惡加強,僅有的榮耀也蕩然無存。
有一首詩歌的歌詞寫得好:「你的罪雖像硃紅,主必使它白如雪。」無論我們的罪如何污穢,耶穌都能使它白如雪。被稱為義的人,可重回聖潔榮耀的神面前,漸漸重建本來的榮耀。我們的生命是可以充滿光明的,我們是可以不在罪惡的泥沼中打滾的,且可以活出神的榮美來。
親愛的朋友,站在心靈的鏡子前面看自己,你看見的是個滿有罪污的人,還是反映神榮耀的人?榮耀的神同樣期望潔淨我們,讓我們生命中的榮耀重見。
魏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