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赦罪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8-9)
由「非」織成的「網」
下面是8月10日我讀報看到的新聞:日本長崎於9日舉行核爆70周年追思會,政府推動的安保法案遭質疑;休斯頓驚人血案,一家八口遭殺害;密蘇里州弗格森非裔布朗遇害一周年,遊行生亂進入緊急狀態......人類的近代史就是戰爭、騷亂的歷史,國與國爭、國內不同種族不同宗教爭、人與人之間也因不同原因爭,甚至是全家殺絕!
不要以為大奸大惡的人才會做出如斯惡行,換了是你或我,落在同一處境中,也很可能作出同樣的事情。二次大戰期間,德國一隊軍警奉命到華沙一鄉村進行殺戮,他們可選擇不執行此任務,全隊150人中,只有12人選擇離隊。如果你我是其中一員,又會如何選擇?罪就如原本造字的意思,「罪」是從「網」從「非」,是一張人人都躲不過,由「非」織成的「網」!
神就是光讓人看見
世界充滿罪惡,人心充滿罪惡,任何一位誠實的人,都不會否認這鐡一般的事實!沒有一個父母會教孩子說謊,但他們就是會說謊。近代心理學家用不同理論解釋、淡化「罪」的事實,但當我們撫心自問時,怎能把一切罪過推到父母身上、推到社會或時代身上?
使徒約翰是耶穌十二門徒中最後離世的一位,他晚年時以袓父母般的心腸,寫下約翰一二三書。書中開始便開門見山談到罪的問題。他說神就是光,而光的作用之一,就是讓人可以看見。親近神的人都會看見自己罪惡的本貌,越親近神的人,就對自己的罪越清楚、越敏銳!
一是否認一是承認
接著,約翰指出人面對罪時,有兩個抉擇,一是否認,說自己無罪;另一是承認,真誠為自己所犯的罪懊悔。
不少人選擇前者,拒絕承認罪的事實,或將標準不斷降低,把罪行美化,如把墮胎說成為女權、把放縱說成為自由、把經濟不公平說成為自由市場。有人更加徹底,說是人從低等動物而來,死後一了百了,一切道德規範都無意義,人生只要自己喜歡,甚麼都可以!結果如何,大家有目共睹,就是更多更大的罪惡,更多更大的痛苦!
也有人選擇後者,就是承認自己的罪。值得一提的是,老約翰寫這經文時(英文譯本中),頭一個「罪」是單數,「承認自己的罪」中的「罪」卻是眾數,中文看不出來,英文譯本卻可清楚看到。前者可指「罪性」,罪的本質,後者是實際的罪行。在神真光中看到自己,又真誠接納自己境況、不加以否認的,就是能面對自己的醜惡,承認每一件具體的惡行,承認所有能想及的過錯。
神是信實神是公義
認罪的結果是甚麼?就是神的赦免!解決問題的第一步,就是先得承認有問題。老約翰強調,神會赦免一切的罪,只要是我們承認的,沒有一個神不會或不能赦免的罪。這是基於神的兩個本性:神的信實、神的公義。
神是信實的,祂遵守祂一切的承諾,祂的話語永不改變。神說祂以永遠的愛來愛我們,我們雖然常叫祂傷心難過,祂仍然愛我們、接納我們、等待我們。神也是公義的,祂不能以有罪的為無罪,祂將自己獨生的愛子耶穌基督賜給世人。耶稣為我們的罪釘身十架,因耶穌受的刑罰,世人得平安;因耶穌受的鞭傷,世人得醫治。不是我們有甚麼了不起,完全是恩典,完全是耶穌為我們,承受了罪的結果。
親愛的朋友,罪是不能推諉的事實,我們是有罪的人,也活在罪的環境中。擺在我們面前有兩個選擇:一是否認,置之不理,讓問題更趨嚴重;一是坦然承認,來到神面前,得赦罪的恩典,享受從罪中得釋放的真自由。您會選擇哪一個?
魏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