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的爭議(六)
如何解決安樂死帶來的困難?
前面用各種分析,說明安樂死違背道德,是我們不應該贊同的。不過,處理倫理道德的問題,不應單單反對,同時也應該找尋解決的方法。
(一)「延長死亡」是不需要的
反對安樂死的目的是延長生命,但「延長死亡」是不需要的,因此,一個病人不一定需要接受所有醫院或醫生所提供的治療或延長生命的方法。
甚麼叫「延長死亡」?就是當藥物或手術會導致病人痛苦,但只能延長病人短期壽命(例如只有幾個月),或再加上成功的機會很微小,則治療是過份的,這是延長病人死亡的過程,這是不必要的。
有人認為,不接受治療就是等於支持安樂死,但是,不接受治療不一定帶來死亡,對基督徒來說,神還可以用神蹟將絕症醫好(出現在很多實際見證中),這跟利用毒藥或不供給水份和氧氣殺死病人絕對不同。
(二)可使用除痛止痛藥
現代止痛技術不斷進步,一個病人不會經歷不可制止和不能忍受的痛苦,但有些止痛藥有縮短生命的副作用,在倫理分析上,應用這些藥物是可允許的。
止痛藥可能縮短生命,是由於藥物可能減低病人身體某些器官的功能,但更可能的是減低病人抓緊生命的自然反應;很多人都可以見證,當病人去世的時候,正是環境安靜和親人不在床邊的時候。止痛藥解除痛苦,使病人鬆弛,但同時也可能令病人早點去世。
使用縮短生命的止痛藥,正是「雙重效應」原則的應用。這原則就是:故意縮短生命是不道德的,但如果藥物的基本目的是解除痛苦,縮短生命僅僅是一個預期的副作用,則使用該藥物是可允許的。
(三)善終服務安寧護理
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要增加經費提高善終服務,解除安樂死的需要。
「善終服務」可以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建設更多「療養院」(hospice),另一方面是在病人家中提供「安寧護理」(palliative care)。
若病人的絕症不能再治療,則可進入「善終服務」,重點在於確保病人舒適、控制痛苦、供應食物和水和正常護理,目的是緩和病者的身體痛苦,解除感覺孤單的心理痛苦。「療養院」可以設立家人暫居的房間,幫助病人減低孤單感,也容許人際關係的「復和」(reconciliation),很多臨死的人最牽掛的,就是與親友破裂的關係,與親友在死前有機會復和,正是他們最需要的。
有人可能認為,安樂死是解除臨死病人最省錢的方法,但這是錯誤的解決方法。試想:很多患殘疾的人需要大量政府經費供養,當政府入不敷支的時候,是否就可以以安樂死的方法,解除殘疾者的問題呢?事實上,已經有人這樣提出,難怪絕大部份殘疾者都強烈反對安樂死。同樣,以安樂死殺死絕症者,來解決政府的財務問題是不合理的,尤其是患絕症的老人已經一生工作、貢獻社會,怎可以這樣對待他們?
孔祥烱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