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才、財、裁
對於企業和機構來說,工具器材和房產設施都非常貴重,動輒花上不少資金和時間,方可逐步添置。「人力資源」也是企業機構另一重要資產。能夠物色一些忠心不二,且為企業機構帶來增長效益的員工,殊不容易。
從前只知道有「人材」與「人才」之分,最近的講法是,僱員入職時未必擁有高超才能才幹,但若是可造之材,而機構企管又願意提供良好的訓練平台和機會,哪怕入職時是出任甲位置,只要肯努力,就可成為乙位置的「人才」了。
當然,一些早已具備相關學歷和資歷的人,正是企業機構爭相聘用的「人才」。不過,「人才」未必甘心為企業機構全心效力,最終不能成為企業機構的「人財」,沒替公司增值,反成負累。之前提及的「人材」,如果經過長時間悉心栽培,就可成「人財」了;無法為企業機構和社會創富,就無可避免變了「人裁」。某些企業機構出現「人裁」,不一定是僱員不成材或不成才,有時是之前企管沒有善用人力資源;因此,裁員之舉既可節省成本,又免浪費資源。
「人材」是可以發揮潛能和才幹的人,「人才」當然是有獨特才能的人。《聖經》馬太福音記載一個「按才受託」的比喻,這個比喻是個重要的教訓,如果我們不願意成為「人材」、「人才」或「人財」,就是給你一千也嫌多。
梁振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