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酒駕酒精濃度臨界值降至0.05%
醉酒駕駛定罪率高
加拿大司法部長兼檢察總長Jody Wilson-Raybould (簡稱JWR)正在致力於修改關於醉酒駕駛(Impaired Driving)的聯邦法律,提議將血液酒精濃度(Blood Alcohol Content,簡稱BAC)定罪臨界值,由目前0.08%降至0.05%。JWR部長引愛爾蘭作為範例,自BAC 0.05%定罪標準實施以後,該國交通死亡事故下降50%、相關犯罪數量減少65%。
據加拿大統計局數據顯示,加國警方於2015年總共控告醉酒駕駛案件72,039以上,相當於每10萬人口中有201以上。截至2008年,違例酒駕佔全國所有犯罪案件的12%,使其成為最大的犯罪類別;酒駕定罪率為73%、超出整體平均定罪率13%。
依照現行聯邦法律,一旦醉酒駕駛罪名成立,最低處罰標準是:第一次觸犯,罰款1000元並禁止駕駛12個月;第二次觸犯,入獄30天並禁止駕駛24個月;第三次觸犯,入獄120天禁止駕駛36個月。如造成嚴重傷亡事故,酒後駕車者可判處終生監禁。
反省改變駕駛習慣
除魁北克以外,加拿大其他省份對BAC檢測超過0.05%的駕駛者,均會依照省級法規處以不同程度的行政處罰。在安大略省,BAC在0.05%至0.08%的駕駛者不會被指控犯罪,但必須立即停止開車並接受處罰;其最低處罰標準是:第一次犯規吊銷駕駛證3天、第二次犯規吊銷7天、第三次犯規吊銷30天。駕駛員若拒絕接受BAC檢測,可吊銷其駕駛證90天。新駕駛者嚴禁酒後開車、BAC容忍度為零。
「反醉駕母親(MADD)」是降低BAC定罪臨界值的大力支持者;該組織法律部門負責人表示,0.05%是歐洲多數國家和澳大利亞現行標準,加拿大立法機構必須盡快修改現行法律條款,迎頭趕上。加國餐飲業界對修訂BAC臨界值倍感憂慮,餐館業主擔心現有顧客會減少外出就餐,繼而招致酒類飲品以及佐酒菜品的銷售量下降。還有部分人擔憂,法院對酒駕案件的審理已不堪重負,降低BAC定罪標準,會使局面更加不可收拾。
JWR部長於8月上旬通過其發言人表示:「我相信BAC定罪臨界值0.05%,將向那些經常酒後開車的人士,發出一個強烈的信號、反省和改變駕駛習慣的時候到了!」
侍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