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最得力助手-墨蘭頓(下)
打擊德國抗議宗的政權勢力
如上期所說,皇帝查理五世沒有達成讓抗議宗屈服於天主教教廷的目的,心有不甘,欲出手制服德國抗議宗所影響的各地政權。由於形勢逼人,支持路德改教運動的德國諸侯們,在1532年遂聯手成立施馬加登(Schmalkaden)聯盟,共同接受《奧斯堡信條》,形成強大的改教政治力量。由於教庭的軟弱,以及天主教一些國家對查理五世統治的嫉妒和掣肘,他這時不能全力對付抗議宗,再加之其他原因,德國抗議宗得到了十餘年發展的機會,所控制和影響的區域不斷擴大。查理五世深具天主教、乃是基督教正統承傳的思想,一生力爭使抗議宗納入到天主教傳統中,他在召開教會總會議作裁決的條件不成熟情況下,於1540、1541年召開三次討論會,天主教和基督教各宗派的代表參與討論信仰信條,作為德國抗議宗主要代表的墨蘭頓參加討論。討論沒有任何進展,皇帝決定要尋找機會,對抗議宗政權勢力進行武力打擊,迫使其回到總會議中,並對教庭讓步。
皇帝終於等來了機會。在抗議宗內部,黑森諸侯腓力在1540年重婚,路德和墨蘭頓竟對此作了妥協,同意在一定條件下接受,但這是違背《聖經》原則的。這在抗議宗和天主教勢力中都引起很大的反感,施馬加登聯盟中產生分裂,原來傾向於歸入抗議宗的一些地區和教區動搖;而就在這時,教皇終於同意召開教會總會議,法國和土耳其勢力對皇帝的壓力減少。屋漏偏遇連夜雨,改革運動的開啟者馬丁•路德於1546年去世,墨蘭頓由輔助的地位轉為主持路德宗大局,但他面臨的卻是「黑雲壓城城欲摧」的危局!
墨蘭頓和路德神學見解差異
墨蘭頓和路德在個人秉性和神學見解上也有差異。路德是在個人靈性的掙扎中,追求罪得上帝的赦免,他強調的是,個人心靈與上帝建立的新關係。墨蘭頓卻注重「所信之道」,而這道具體用一些信仰的信條來表達,他注重信徒對於這些信條的認信。在神學上,路德認為墮落犯罪的人的意志,在上帝救恩的成就上沒有任何作用,因為人的意志已被罪玷污,不能真心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和信靠上帝;墨蘭頓卻認為,在上帝救恩的成就上,「聖靈的工作、福音的宣講和人的意志」是相互配合的。他也很注重善行,認為善行雖然對救恩沒有幫助,卻是人在得到救恩後必須要有的證明。在聖餐觀上,路德認為,基督的身體「是真實的、本質的」,臨在聖餐的餅與杯酒中,因為基督是上帝,上帝是無所不在的;而墨蘭頓認為,基督的臨在「並非在餅之中,乃是與餅同在」,這表明他著重的是,信徒在領聖餐時靈性的領受,而不在物質的領受,這有些近似於加爾文的聖餐觀。雖然兩人在神學上的一些觀點有所不同,但路德對墨蘭頓有所包容,而後者發表觀點時,也比較謹慎委婉,表現出一種包容合一的精神。
終獲得在國家中的合法地位
1546年6月,抗議宗之薩克森公國公爵莫利慈(Moritz),因利益與查理五世簽訂秘密協定,出賣施馬加登聯盟。皇帝軍隊開始向持抗議宗信仰的各諸侯大舉進攻。1547年4月24日,皇帝軍隊擊敗抗議宗主力軍腓勒德力和腓力軍隊,這時抗議宗只剩北部馬得堡(Magdeburg)等幾個城市,幾乎失去了全部政治勢力。由於教皇和皇帝的意見不一致,皇帝在1548年6月推動通過《奧斯堡暫行法》(Augsburg Interim);但墨蘭頓和威登堡大部分領袖修改了該法,有堅持、也有妥協,形成了「萊比錫暫行法」(Leipzig Interim),改法堅持了「因信稱義」的核心教義,但在教會中恢復了許多羅馬天主教的習慣和行政機構,被稱為「無關宏旨之事」(Adiaphora)。這引起了弗喇秋和安斯多弗等人的激烈反對。
皇帝下令繼續進攻馬得堡,想要徹底蕩平抗議宗的政治勢力。1552年,莫利慈與抗議宗軍隊聯合,加上法軍的介入,擊敗皇帝軍隊。各方在帕騷簽訂「帕騷條約」,將宗教問題交付下屆國會處理,抗議宗得以休養生息。1555是極為重要的一年,9月25日各方簽「奧斯堡和約(Peace of Augsburg)」;在帝國內,抗議宗和天主教取得平等地位,按「誰的領地誰的宗教」原則,即每一領地領主,在天主教和抗議宗兩者間二選一,整個領地人民都需要信仰所選的宗教,如有人不願意信,可以自由移出。該條約是宗教自由的一大進步,但此時只限於抗議宗和天主教。改教運動中的教會之抗議宗,終於獲得在國家中的合法地位!
忠僕堅守改教運動中心教義
路德去世後,路德宗內部對於多個神學問題的爭論趨於激烈,並形成了純正路德派、墨蘭頓派(也稱「腓力派」)、中立派。其實,墨蘭頓與路德的神學差異並不大;墨蘭頓面臨外部天主教勢力的壓迫和內部的分裂,心力交瘁,甚願離世而去,1560年4月19日,他被主脫去了世上的勞苦,接回天家。1577年,路德宗最後一大信條《協和信條》(Formula of Concord)完稿,1580年被德國大多數諸侯、教會所接受。墨蘭頓是維護改教運動大局的領袖,一生艱難和忍耐,「他始終不渝地堅守改教運動的中心教義:唯靠信心、唯靠恩典、唯靠聖經。」實乃上帝的忠實僕人!
權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