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自由、家長權利被剝削
請支持私人法案C-418
筆者最近一個月不斷收到一個維護傳統價值的組織CitizenGo的郵件,呼籲基督徒積極支持保守黨國會議員David Anderson引入的私人法案C-418,為保障醫療人員的良心自由修改刑事法。這法案界定「威嚇醫療專業人士去直接或間接提供輔助自殺」為刑事罪行,例如他們拒絕直接或間接提供輔助自殺因而被解僱或拒聘。此法案於5月29日進行二讀,盼望基督徒合力支持這法案的國會議員,並且聯絡其他國會議員,同心協力支持透過這法案。
大家可以上網下載請願書(http://www.davidanderson.ca/issues/c418/),然後致信予自己選區的國會議員及司法部長;同時,在教會的大眾公禱中,求主眷顧並帶領此法案得以通過。
該組織大力推動此行動的原因,乃由於越來越看到加拿大人的良心自由和其他權利,逐步被左翼政黨人士藉著修改法律而受到剝削。我們身為基督徒若不參與攔阻這種趨勢的延續,就等於自甘被人宰割。
蠶食傳統美好家庭制度
由於左翼人士看到教會的態度是袖手旁觀,更加鼓勵他們明目張膽,下一步是剝奪教會的其他權利,例如教會作為慈善團體的免稅資格。再者,傳統美好的家庭制度日漸被所謂「先進意識」所蠶食。現今LGBT群體正在透過學校教育、大眾傳媒、政府和政客、國會和法庭,打擊和壓制所有批評現今流行的性意識、性關係,以致年輕一代被這些歪曲天性的荒謬LGBT宣傳所誤導,產生不少家庭悲劇,例如法案S-206 已於4月底在上議院通過二讀;該法案是不容許父母、教師、監護人為了矯正兒童行為,可使用合理的力度,這法案一旦通過,父母、教師、監護人若用合理方式矯正兒童行為,將屬刑事罪行。
另外,法案S-260於4月在上議院引入修改刑事法,規定以廣告宣傳及收費為18歲以下人士提供迴轉治療(Conversion Therapy)為刑事罪行。迴轉治療(Conversion therapy)定義是:「為改變一個人的性向或性別認同,或消除、或減低同性人士之間的性吸引或性行為的任何行動、治療、服務,但這定義不包括變性或任何與變性相關的服務」。
「性別性向多元化」教育
上述所說的趨勢,已經明顯地從最近一宗法庭個案可看到。卑詩省三角洲校區一名14歲女童被裁定可以自行決定接受轉性,以及更改出生證明書上的姓名及性別,皆毋須父母同意。她父親嘗試勸諭女兒放棄轉性(現時她接受男性激素注射)、稱她是女孩或以女性代名詞提及她,這些行為都被該個案的法官視為「家庭暴力」。案中的父親提出上訴,聆訊已於5月14日開始。
值得所有父母關注的是:「性別性向多元化」教育已引進各中小學,聯邦政府亦推出相關法案,再加上法庭的裁判,父母養育和管教子女權利正迅速被剝奪。父母除了在禱告中,求主攔阻干預和憐憫施恩外,還需要在自己公民權利範圍之內,透過選票來幫助加國重回正途,否則,年輕一代面對的只是頹廢、虛空、罪惡的前景。
投票時認清每個參選者
由於今年10月將會舉行聯邦大選,時間緊迫,基督徒應該思考如何協助一些我們可以信靠的人從政。根據筆者所知,清晰地表明支持傳統的、符合或接近《聖經》教導的政黨只有保守黨。固然,各位也要留心,不是所有的保守黨員都是一樣,該黨也有一些不是認同我們的道德立場者。因此,基督徒不應只看政黨背景,更要認識每個參選者,對許多議題的觀念和立場,千萬不要以為他/她是基督徒或保守黨員就掉以輕心!
基督徒不單關心大眾良心的自由、家長管教兒女的權利,也要參與政治選舉。這是為了遵從主的教導,乃為了表達一種屬靈心態:愛我們的鄰舍。出於作好撒馬利亞人的角色,基督徒參與政治的心是符合基督的教導(路加福音10章27節),而且,神的話語鼓勵、提醒我們,在世俗中不怕率直地作義人的責任;否則,我們是不配義人的名稱:箴言25章26節-「義人在惡人面前退縮、好像趟渾之泉、弄濁之井」。
盧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