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的權利和宗教聚會的限制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一年五月
過往半年以來,加拿大人的公民權利受到越來越多的衝擊。本期焦點在兩方面:一、家長的言論自由和管教兒女的權利;二、教會聚會的人數限制。
喪失公開討論事件的自由
在西岸的卑詩省,一名父親因為阻止女兒轉性別而被判有罪,法官下令不准許他與任何大眾傳媒談論這件事,由於他後來仍接受傳媒的訪問,因此違反法庭判處的禁令而被警察逮捕,並於 4月中開庭審訊指他違反禁令。這位父親不單管教兒女的權利被剝奪,連與他人公開討論事件的自由也喪失了。他的女兒由於受到同學和同輩朋友的嘲笑,懷疑自己其實是男性而非生理上的女性,所以要求嘗試轉性手術,但遭到父親反對。這名15歲女子的掙扎其實反映出現今歐美世界的一種突變,在電子傳媒和社交平台的協助下,加上左翼思維人士在校內推動的新潮流性別觀念,導致兒童和年輕人被慫恿,去改變自己性別。雖然沒有正式的加拿大官方統計,但變性數目攀升的情況,在過去10年大概倍增,乃是保守的估計。
進行通過C-6法案最後階段
與此同時,加國聯邦議會最近數月進行通過C-6法案的最後階段。根據一個關注家長權益組織「家長心聲」(Parents’ Heart)的深入研究指:它是一條只許轉性(transition),不許逆轉(detransition)的法案,法案容許幫助人探索發展另類性別。現在變性過程是由政府醫療免費提供,其中包括使用遏止兒童發育的荷爾蒙抑壓劑,終身注射的轉性激素,以及切割男女性器官的手術;然而,法案禁止幫助18歲或以下未成年兒童逆轉,即使出國求助也不容,違者最高可入獄5年。在C-6法案下,即使一個成年人有能力自費逆轉也被禁制,因為若有任何人收取費用,協助一個人逆轉,最高可判入獄兩年;藏有任何見證變性人成功逆轉的文字、書籍、影片、視頻、傳單、網頁或個人言論,或提供服務的文字、影片、視頻等,均屬廣告宣傳,最高可判入獄兩年。C-6就是一條只許選擇轉性,不許選擇逆轉的法案,即使後悔也不得回頭!這法案使協助舒緩或回歸天然性向,或天生性別的專業輔導,也成為犯法行為,其結果就是剝奪了同性戀、變性人的選擇權利。因此,這C-6法案剝奪了個人選擇的自由,絕非民主自由國家應有的法例。聯邦保守黨反對以殘忍強制方式令人逆轉,要求修改用字含糊的C-6法案,以保障國民權益和宗教、言論、良心、思想等憲法自由。
政府是應該可以酌情處理
第二個焦點:教會聚集的限制。過往一年,加國的教會在疫情期間,有超過一半時間不能舉行實體的集會,只可以透過電子網絡作視頻溝通。雖然各省經過不少專家慎重考慮,在不同時段有不同的政策,但在安省(Ontario)、緬省(Manitoba)、阿省(Alberta)和卑詩省(BC)都引發一些西人教會對限制實體集會的不滿,甚至違令以表抗議,例如牧師在停車場的台上講道,會友都坐在自己的車內聆聽,沒有和其他人接觸,這也屬違令引致教堂被封鎖或牧師被拘禁。固然,你會說若教堂如以往那樣開放,染疫人數會大幅上升;不過,筆者過往半年多次進出大型西人購物市場和華人超市,每次看到不少於80、90人 ! 所以不明白省政府為何認為在教堂受感染的機會比在超市的高?當然,各省疫情的情況都不同,尤其近期有些省份如安省的染疫數字驚人,大家絕對應該遵守防疫措施,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限制聚集人數;只是,在合理和安全的情況下,某些問題政府是應該可以酌情處理的。
基督徒現今需要懇切禱告,求神使MP(國會議員)們修改C-6法案,法庭放寬對家長的禁制,各省政府官員檢視對教會集會人數的上限。《聖經•提摩太前書》2章1至2節:「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
盧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