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並非等同拋棄父母
對於香港近日出現的留港父母問題,多倫多家和(CFSO)心理輔導諮詢及家庭服務工作員王麗媚表示,暫時這方面還未有太多新移民向他們求助,相信是去年公佈的移民計劃開展時間尚早,但卻見過有老移民為照顧留港父母而傷盡腦筋。她指出:「他們說,整條移民路最難捱的地方,就是父母身體出現問題,而自己又不能回去照顧他們之時,因為在這裡還要工作,供樓及兼顧其他責任,不能說走就走。」
對於子女移民倉猝通知父母,以至長者有被遺棄的感覺,王麗媚指現今社會環境變化快,這一波的移民潮很多時要盡快行動,因而沒有足夠時間預早去通知父母,令父母覺得自己像被蒙在鼓裡,也沒有心理準備,她認為最好的方法是集中做善後的工作—互相體諒,移民安頓後繼續保持溝通。
不過王麗媚相信縱使在移民的過程中,大家有不同的意見,但在人倫上,一家人還是希望人人都過得好。「大部分的人都希望家裡各個成員都幸福快樂,所以最理想是一家人可就移民之事達成共識,並照顧各人的需要;另一方面,有些父母並沒有顧及自己的情況,只是有苦自己知,這也是不健康的。我們要照顧別人,也要照顧自己,在當中取一個平衡點。」
泉源輔導中心總幹事古潔明指出,怎樣照顧年邁老弱的父母,已成為近二、三十年來不少移民家庭和子女所面對的挑戰。她認為可以從兩方面去思考這個問題:
一、反思情理及價值觀
希望回報父母養育之恩是十分值得欣賞的心態,然而也要深入檢視,就是要看自己與老邁父母一直以來的關係,是否建基於雙方都具備獨立自主,又能互相關連的成熟心智及情感上,而不是情感黏纏的相互依存。父母容易藉「孝順」之名,約朿了成年子女對自己生活的追求及發展;又或子女理所當然地依賴父母協助自己處理家務及帶孩子;又或過分把父母的需要放在個人及配偶子女的需要之上,導致各方面的責任及關係失衡,而陷入情緒困擾和心理壓力。父母子女兩代應對現實的需要和能力作理性的分析和了解。
古潔明更以《論語》中孔子的話來解釋孝順的意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她認為真正的孝順並不只是供養父母,還有尊敬父母,但這種尊敬是來自父母在品格和行為上的榜樣,子女是心悅誠服地尊重父母,而不是盲目地順從父母。父母教育子女,也希望培養一個在品格上成長,能夠獨立思考,為自己人生負責任的人,古潔明稱一個人獨立自主,又能和人以情相繫,這才算是成熟的人格。
子女應該明白,照顧患病老邁父母,可以是個漫長而勞累的過程,如果沒有外在的資源,就算犧牲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及家庭責任,亦不見得是個好辦法。到底「孝順」有甚麼意義和價值?移了民是否就等於拋棄父母,或就不能盡孝?子女要思考如何讓自己及父母體驗親情可貴的價值,避免日後出現「莫須有」的自責和遺憾,或因別人認為你「不孝」而心懷憂懼。
二、要接納世事不都能兩全其美,卻可以選擇最合適自己的狀況
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其實盡孝方式很多,除了物質上,亦需精神上的關愛,例如有些子女常與父母保持良好的溝通,且在父母尚是健康,有自理生活能力時,便及早為他們作好養老的計劃,例如儲備積蓄,為父母購買養老保險、旅遊基金、醫療費用、養老院及護理費用等,並給予精神上的支持和關懷。
古潔明認為,移民子女在照顧留在原居地的父母方面,可以有以下的安排:
* 與家人坦誠溝通,達成共識,作好心理準備,接受選擇的代價,並尋找所需的資源。
* 家中有年邁體弱父母不適合或不願移民者,需為他們聘用適合家居護理人員,照料生活起居及陪伴醫療約見。
* 自己與家人移民,待安頓好居住、醫療及孩子教育等基本生活後;自己可以重回香港,為父母安排生活,例如入住老人院等。
* 善用電話、視頻保持與父母緊密聯繫,讓他們知道自己在這兒生活安好;同時關心、慰問他們的情況,讓他們得到安慰和安心。
* 若經濟及時間許可,定期回去探望。
* 如有兄弟姊妹在其他地方,則可分擔照顧父母的責任,最重要的是,不讓他們感到被遺棄或拖累子女。
古潔明鼓勵全家一起去面對問題,她強調:「移民子女應與父母、配偶和孩子坦誠溝通,一起作出適合個人家庭的選擇。父母養老的問題,其實亦可成為我們自己未來養老計劃的預習;不單子女需要學習獨立自主,老人家亦需維持獨立自主的精神和自理的能力,如何能健康老化,亦是人生必須的智慧。」
陳筱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