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人
在加拿大的校園遇到性侵犯後,受害人能做些甚麼?結果又如何?
Meghan Simard 稱2014年在皇后大學唸三年級時,開學後不久,被一名所謂的朋友在他家中強姦了。
事後她想尋找支援機構,她去了Kingston全科醫院做強姦檢查,在護士的要求下,她將事件說了兩遍,但沒有人記錄下來,她交出了牛仔褲和內衣,也採集了身體上的樣本,但後來被告知DNA證據是沒用的,因為施暴者會說,這是兩廂情願的。
Simard跟著去了皇后大學人權與平等辦公室,與該校的性騷擾預防協調員見面。她又將事情複述了一遍,協調員詢問了許多細節,但卻沒有記錄下來。幾天後她被學校安排面見警察,同樣地警察也沒有將事件筆錄下來,跟著告訴她落案起訴的機會很微,這件事很難下定論,因為Simard當時沒有立刻離去,而是延至第二天早上才離開;等了四天後才去報告;事發時沒有大叫等種種原因。
Simard覺得自己在事件中反成為被責備的人。她稱這些會面令她覺得比強姦更令人受傷,自覺被整個制度所辜負了;而創傷也不止於被強姦,還包括在舉報和尋求公平時被拒絕。
後記:Simard的自述公開後,CBC聯絡Kingston警方但沒有回應;Kingston全科醫院也因為私隱條例拒絕回應;皇后大學則聘請獨立顧問公司,檢討當時校方的做法,結果認為沒有問題,但大學發言人稱,校方已制訂了有關性暴力的政策。
事件令她感到抑鬱,以至不能上課。女生不想報警,因為恐怕被家人知道;但施暴者就在她的班上,為了不想令自己情緒受創,她與多大的輔導員見面,希望可以調離。沒想到輔導員跟她說:「你不去上課就是浪費了父母的錢。」以及「你不去上課,就代表他(施暴者)贏了。」她可以有的選擇只是延期考試,但沒有任何方法可以避開這個施暴者。
這名多大女生說,那次經歷令她非常自責,她形容那時自己的感覺是:「我只是想,也許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沒甚麼大不了的,也許不是侵犯。我現在知道這是侵犯,但那一刻我完全被孤立了。」後記:CBC在訪問後聯絡多大,校方調查事件,後來女生終於可以轉離學院,不再見到施暴者。
陳筱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