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換成豬心 —移植器官與醫學道德的爭議
當全球各地憂慮奧密克戎(Omicron)新冠變異病毒肆虐之際,卻忽略了一宗震撼的新聞—美國首宗豬心移植手術!這手術救回一個57歲瀕臨死亡男子的性命,他接受豬心移植後,到截稿前為止並無排斥。手術讓異種器官移植露出一線曙光,卻也掀起醫學倫理道德的爭拗。其實,在應否接種新冠疫苗的問題上,也曾引發倫理道德的討論,一些捍衛傳統道德價值的人,至今仍堅拒接種某些新冠疫苗。
在一位巴基斯坦裔醫生Dr. Muhammad Mohiuddin的指導下,美國馬里蘭大學醫學中心(University of Maryland Medical Center)的團隊,成功為57歲的男病人貝內特(David Bennett)移植了一個豬心。當然,這不是一個從豬體內隨便取出的普通豬心,而是聯合治療公司(United Therapeutics Corp.)旗下一家名為 Revivicor Inc. 全資附屬生物科技公司,由專門飼養的基因改造豬體內取出的。
由於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例越來越多,但器官來源嚴重缺乏。像貝內特這類患者,手術前健康狀況極差,已不符合人類心臟移植的條件,只有等死。這個手術之所以觸目,是因為移植了基因改造的豬心臟後,成功導引脈搏和血壓,這是史無前例的,但現階段仍不清楚他長期存活的機會有多高。目前,貝內特的情況尚算穩定,醫學專家希望獲取更多數據,以便日後可以跨越這方面的更多門檻。筆者並非醫學專家,不具備可以深入淺出向讀者講解這個手術的知識;然而,這宗新聞立刻惹來熱議和爭論。
首先,已經有人提出,患者貝內特曾於1988年因持械傷人而被判監10年,受害人也於2007年逝世。受害人家屬認為,醫療團隊不應花那麼多人力物力來讓他苟延殘喘;不過團隊指出,貝內特早已服刑,每個人當有需要時,都符合獲得救治的資格。同時,由誰來判定哪些人應該救活,哪些人就死有餘辜?
另一項爭議,涉及動物和人類權益。善待動物組織向來反對用動物來做醫學實驗,認為改造動物基因,讓牠們的器官類似人類器官,然後殺掉和割取器官移植都欠妥,況且續命成功率不高,是不道德,浪費資源和濫殺動物的惡行。有維護人權的組織也指出,用人體來做這方面的實驗,風險非常高,違背人類生老病死的自然定律。醫學專家則表示,急需移植器官的病人多不勝數,很多人在輪候器官移植時就去世,基因改造器官或許是個出路。此外,支持的人強調,與其用40隻猴子來做實驗,也及不上從4個病人身上獲得的數據來得更實用可靠。
不同宗教信仰對移植基因改造的動物器官,也有不同見解。例如伊斯蘭教和猶太教一向認為,豬是不潔淨的動物;不過,有資深猶太拉比表示,食豬肉當然視為不潔淨,但移植豬器官,並不涉及食物的宗教條文。伊斯蘭教也有類似的看法,認為只要挽回生命,採用動物器官是允許的。領導換心團隊的巴基斯坦裔醫生,相信也是一名穆斯林。
醫學專家補充說,異種移植(Xenotransplantation)早已存在。例如1984年,美國一位外科醫生嘗試將狒狒心臟,移植到一名女嬰Baby Fae體內,可惜女嬰只存活了20天。另外,豬心瓣已廣泛用於人體內,豬皮也經常用於燒傷後的手術,是一種生物敷料。
當人們仍在爭論基因改造器官移植時,日本慶應大學(Keio University)醫療團隊宣佈,去年12月展開了為脊髓損傷患者,移植由「誘導多能幹細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英文簡稱 iPS cells 製成神經細胞的臨床研究。患者進展順利,希望在患者康復治療期間,用一年時間蒐集這項臨床研究,在安全與運動功能方面的數據。
日本在iPS細胞方面的科研具有前瞻地位,也繞過早期研究幹細胞所帶來的倫理道德難題。1996年多莉複製羊(Dolly the sheep)出生,幹細胞的研究也出現在大眾視野範圍。不過,科學家必須透過卵細胞及體細胞的結合,從人工培植的胚胎取得幹細胞。如果把這個流程應用到人類或治病方面,那就衍生道德爭議;例如卵細胞的來源—會否助長卵細胞的買賣?細胞核轉移過程是否安全?利用複製胚胎治病,又是否屬於以命換命?種種疑問仍有待解決。
可幸的是,日本的iPS細胞技術不再使用卵細胞,更不需要胚胎,就能培育具有分化功能的幹細胞,無疑為使用幹細胞治病,找到另一條出路。再說回來,以改造基因來治病勉強說得過去,但聞說有人竟以基因改造來改變下一代的體質(therapy-enhancement distinction),那就變成上一代為滿足自己對下一代的期望,未經下一代的同意,強行改變(美其名為「改善」)下一代的特質,變相成為控制下一代的主人,這就違背了人類源自創造主和與生俱來獨一無二的本性。
至今仍有部分支持生存權的團體或宗教人士,不願意接種新冠疫苗。理由是,在疫苗研發和生產的階段,某些疫苗最初是從胎兒細胞中分離出來,其中一些來自流產胎兒。歷史上,使用胎兒細胞是上世紀60和70年代,從兩次選擇性流產中獲得的,用於製造甲型肝炎、風疹和狂犬病疫苗的開發。當時,為獲得胎兒細胞而做的墮胎手術,也是選擇性的,並且不是全然為了研發疫苗。
由於病毒需要以細胞為宿主來生長,人類細胞比動物細胞更容易製成疫苗,而胎兒細胞比其他細胞類型可以使用的時間更長。據悉,某些新冠疫苗的研發,確實使用過胎兒細胞系(fetal cell lines);包括1973年從胎兒中分離出的一種腎細胞系,以及1985年從一個流產胎兒中分離出的視網膜細胞系。它們可能源於自然流產或選擇性流產,醫藥公司強調,任何依據這些歷史上使用過的細胞系而製成的疫苗,絕不會要求或請求現時的孕婦墮胎來研發疫苗。
說到這裡,有宗教信仰或反墮胎的人,或許會對某些新冠疫苗產生疑慮;但關鍵是,每個人都要掌握準確的信息,也要參考其他宗教或反墮胎團體對新冠疫苗的看法。故此,強制接種或堅拒接種都不是焦點。人人必須有自由,憑充足資訊,個人良心和對社會的責任來決定。對於生死,筆者的看法是:「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馬書14章7至8節)
凌信(多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