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小量毒品非刑事化 加國毒品遲早合法化
聯邦政府5月底宣佈,卑詩省從明年起,允許18歲以上成年人持有2.5克或以下的4種非法藥物,包括鴉片類藥物、可卡因、甲基苯丙胺,以及亞甲雙氧甲基安非他命。民眾不會因為持有低於或等於上述4類藥物分量時遭到逮捕、指控或沒收。卑詩省成了全國首個持有小量指定非法藥物非刑事化的省份。聯邦衛生官員辯稱,豁免措施將為規定分量的非法藥物個人使用者去污名化、非刑事化並不等於合法化,非刑事化的目標是減少與藥物濫用相關的污名。豁免措施不適用於小學或中學校園、託兒設施或機場,該豁免亦並未將販運、生產、進口或出口受控藥物等活動合法化。
對於反對毒品非刑事化的觀點,我始終如一。無論政府豁免的毒品數量有多少,結果都沒有分別。吸毒人士及毒販今後都可以攜帶毒品招搖過市,因為警方有了這把「尚方寶劍」,將不會截查攜毒者。當局說此政策不是向販毒者豁免,然而如何分辨一個攜帶毒品的人士,其毒品是自用還是販賣呢?毒販今後可以化整為零,每次以不足2.5克作為交易數量,便可輕易逃避被拘捕的危險。至於讓吸毒者可以持有少量毒品,而減少因濫毒死亡危機,更是自欺欺人,當吸毒者不覺得吸毒是羞恥而是理所當然時,他們便失去戒毒的意欲,沉淪毒海的人自然就會越來越多,濫毒人數的機率自然更大。
當聯邦政府宣佈,允許18歲以上成年人在卑詩省,能持有2.5克毒品的豁免措施之後,馬上引起全國各省的強烈反應,除阿省政府公開反對外,包括安省的衛生官員在內,大部分省份都躍躍欲試,要求與卑詩省看齊。聯邦新民主黨黨領駔勉誠更急不及待在國會提出,把持有小量毒品自用非刑事化作為全國性法律。
我認為非刑事化只是第一步,毒品在加拿大合法化才是推動者的最終目的,這並非危言聳聽,因為在加拿大早有前科。數年前加拿大人怎會想像休閒大麻可以合法化呢?但杜魯多的自由黨上台執政後,這倒行逆施的想法竟然成為事實。當休閒大麻合法化立法之後,我已經預言,這是為本國毒品非刑事化與合法化開路。短短數年,我的擔憂成真,怎能不令人扼腕歎息?
陸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