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酬庸任人唯親 加國政圈利益輸送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三年二月
公帑百多萬作遣散費
前卑詩省長賀謹(John Horgan)因健康理由辭去省新民主黨黨領及省長職務,該黨在沒有進行投票的情況下,把黨領唯一候選人、前律政廳長尹大衛(David Eby)推上了省長之位,尹大衛便於2022年年終前上任執政。他並宣佈了一個人數更多的省政府內閣,在這改朝換代的過程中,卑詩省民還因為賀謹政府5名高級官員的離職,而多花了130萬元公帑作遣散費。根據《溫哥華太陽報》報道,前副省長兼公共事務首席官員瓦納梅克(Lori Wanamaker)的遣散費為591,089元。她自2020年被賀謹任命領導公共事務,離任時的年薪為322,517元,現包括退休金、福利和各種費用合共的遣散費金額達到369,885元;然而離職後的瓦納梅克並非失業,省長尹大衛馬上任命她出任卑詩水利局董事會成員,卑詩水利局董事會成員薪酬從30,000元到90,000元不等,具體多少取決於她參加多少次會議。
不斷擴大省府職員人數
前通訊副廳長扎德拉維克(Don Zadravec)離任時獲432,381元遣散費。賀謹的副幕僚長霍金(Amber Hockin)曾獲新省長尹大衛挽留,但她最終選擇離職,並獲得189,291元遣散費。賀謹的高級行政協調員Jarrett Hagglund則收到75,366元遣散費。卑詩省反對黨自由黨批評執政黨新民主黨濫用權力浪費公帑,尹大衛新政府應將賀謹任命的官員挽留直至退休,而非急不及待地將自己派系的人安插入政府內。自由黨同時批評賀謹和尹大衛,不斷擴大省政府職員的人數,使得納稅人承受在省長交接期更高的遣散費。省長辦公室在一份有關交接的聲明中解釋稱,政府僱員的遣散費是由公共事務專員決定,會考慮不同因素,諸如年齡、服務年限、被重新僱用的機會、職業特點等,最高金額可達到18個月的薪資,今次發送遣散費完全按章辦事,沒有違規。
離職與新上任者均獲利
在加拿大聯邦及省政府的層面都有「利益衝突法」去規管官員的行為,防止有人以權謀私;然而,本國政壇仍然普遍存在利益輸送的事件,我認為是源於「政黨酬庸」的文化根深蒂固。當一個新政黨上台執政,政府內的高管就會大換血,逼走前朝重臣,然後把自己政黨支持者安插入內。例如2017年卑詩省新民主黨在省選中勝出,賀謹接任省長後,便一口氣解僱了133位卑詩自由黨僱員,耗費遣散費1,130萬元;但這次尹大衛接替賀謹出任省長並非政黨更換,而新政府任期僅為兩年,這批新民主黨舊臣實無必要更換,唯一的解釋就是,省長為了酬庸,讓更多新民主黨人從中獲利,包括離職與新上任的同時可以獲得好處。我們同時發現,為何有一些人會死心塌地追隨某一政黨,皆因當這政黨有機會執政時,追隨者自然有機會獲得利益輸送。落選的候選人可以從官僚架構中獲得高職,商業可以獲批工程合約,工會在薪酬談判中可以如願以償等。這就是加拿大式的政治利益輸送,即使有「利益衝突法」,也無礙政黨政客以權謀私。
陸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