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人權去基督化 違憲行為應予譴責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四年一月
兩個傳統節日受到挑戰
對基督徒來說,每年的12月和4月都是重要的月份。12月有聖誕節,4月份有復活節。天父上帝差派獨生子耶穌道成肉身,為世人贖罪,死後三天復活;耶穌的出生與復活,彰顯了上帝的大愛恆久至遠。基督徒藉著在這兩個節日的崇拜活動,堅定信念,增長靈命;非基督徒也可以在兩個年度節日假期裡感受祥和的氣氛,有更多機會理解及接受基督信仰。然而,在人權自由氾濫的當下,加拿大這兩個傳統的節日也受到挑戰。前些時加拿大人權委員會(Canad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CHRC)發表聲明,指責聖誕節和復活節等跟基督教相關的法定假期,是「系統性宗教歧視」的「明顯例子」,而「對加拿大宗教少數群體的歧視,源於加拿大的殖民主義歷史。」人權委員會指這兩個基督教節日,是加拿大僅有跟宗教有關的法定假日,「因此,非基督教徒可能需要申請特殊照顧,以紀念其宗教節日,以及其宗教要求他們不工作的其他日子。」
加國以基督教教義立國
幸好,人權委員會的論調馬上遭到聯邦各政黨的正面反駁。魁人政團去年11月底在眾議院提出一項動議,呼籲譴責人權委員會的有關說法。該動議指出,眾議院應「記住聖誕節是魁省乃至全國慶祝的傳統」,動議還要求眾議院「譴責將屬於魁省乃至全國世代相傳的一些傳統活動兩極分化的所有企圖」,並「邀請所有魁省乃至全國民眾,在聖誕節臨近之際團結起來」。總理杜魯多在回應時也說:很明顯,聖誕節不屬種族歧視,國會眾議院最終一致通過魁人政團的動議。加拿大是以基督教的教義立國,基督教是加拿大的國教,我們的國歌“O Canada”內也有基督教的元素,“God keep our land glorious and free”。我認為,試圖取消聖誕節與復活節公眾假期,無異於要求加拿大去基督教化,這是違憲行為,應加以譴責。
盲目追求個人自由權利
近年來在加拿大,人權被濫用的情況已經去到一個危險的境地。在盲目追求人權的社群中,這已近乎出現了一個新的宗教,而這宗教只得一個教義,就是強調個人的自由權利,不需要任何制約,也不考慮其他人的感受。為了取得個人的人權,他們可以為所欲為—他們可以傷害自己身體去吸毒;可以用任何方式進行性行為;不再眷戀生命時,可以尋求安樂死;不願傳宗接代時,就可以接受墮胎手術……這一切都是個人的自由選擇,政府及其他人無權干涉。然而,現實卻是個人不負責任行為引起的後果,則要由其他人承擔,納稅人要為吸毒者繳付高昂的醫療費用,要為吸毒者提供免費毒品。這些人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將自己視為一切的主宰,卻剝奪其他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國會的一個動議並不能消滅這些迫使加拿大去基督教化的企圖,為政者必須要正視人權被濫用的情況,重振加拿大立憲的基督教精神,才能保障大多數國民同樣享有憲法給予的自由權利。
陸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