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溫情與憐憫——重讀魯迅先生100年前的《吶喊》文集(三)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四年一月
《吶喊》中故事的地點,大多是作者的故鄉,少量幾篇是他當時居住的北平。他的寫作不是宏大敘事,而是在一個個好像讀者正在親身親歷的場景中,講述著來自生活,來自普羅大眾的點點滴滴,透過它們折射出思想的光彩。
被舊文化荼毒的讀書人
魯迅對於筆下的人物是滿有溫情與憐憫的。《孔乙己》中主角孔乙己,愛到家鄉魯鎮小酒館喝喝小酒,他是那個時代典型的、最底層的、有些學問的知識人。窮:臉上常有傷痕,穿著有身份的人才穿的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仿佛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酸:「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背運:科舉考試終未成功。他還「好喝懶做」。他的言談舉止穿著,成為酒館中人的笑料,他給沉悶的酒館帶來笑聲。他從不欠酒館的賬;他很想和人交流,有一次和少年的酒店夥計主動說話,渴望可以教他認字,「用指甲沾了酒,想在櫃上寫字」;他喜歡孩子,給到酒館的孩子們一人一顆茴香豆吃,結果所剩的豆不多了;他會小偷小摸,常常被別人打。他最終的結局讓人心酸,他偷了那個時代得勢的知識分子鄉紳丁舉人的東西,被打了大半夜,腿打折了!他最後用雙手帶腳跪行到酒館,喝了四文錢的酒,付了酒錢,再也不見了,死了。他是一個被舊文化所荼毒的讀書人,他在那種社會環境中,走不出自我缺陷的束縛,也得不到周圍人的理解,前面的路是無望的。病入膏肓的社會和文化
在《藥》中,華老栓和華大媽兩口子在紹興鎮開一小茶館維持生計,他們的孩子小栓患了很重的癆病,一直咳嗽。夫婦倆用洋錢從惡神般的康大爺那裡,買了沾有被砍頭處死犯人的人血「鮮紅的饅頭」,將饅頭烤焦,給兒子吃,「吃下去吧,病便好了。」然而,場景轉到了墳場,華大媽在清明寒冷中給死去的小栓燒紙,她呆呆地仿佛在等候著甚麼,微風吹起她的白頭髮。這時,另一個穿著襤褸的半白頭髮的婦人也來上墳,她就是那犯人的母親,那犯人是暗指在紹興就義的女英雄秋瑾。是的,她愚昧,但筆者讀她,沒有了輕視和鄙夷,而是傷感,對他們的憐憫,深深的憐憫,也不得不想:那個社會,那種文化,何以病到如此膏肓。《明天》中魯鎮的貧窮寡婦單四嫂子,生命全部的盼望就是三歲的兒子寶兒。孩子吃了賈家濟世老店的藥後,還是死了,在孩子死後的那夜,單四嫂子「苦苦的呼吸通過了靜和大和空虛」,「暗夜」流淌著,狗在「暗地裡嗚嗚地叫」。筆者還想:魯迅是學西醫的,不喜歡中醫,把它作為傳統文化「無用」和「誤人」的象徵之一,這是不是他的時代局限性呢?
離完成國民啟蒙尚遙遠
《風波》中的九斤老太,是又一個我們熟悉的人物。她已79歲了,過著平淡的農家生活。她生下來9斤,孫子生下時只有7斤,而曾孫女則只有6斤;她典型的情緒外露是說:「這真是一代不如一代!」當然,這絕非只是在說重量。進入民國不少年頭了,大家只是認為革命,就是換下了皇帝和剪了辮子而已。遠近三十華里惟一的「出色人物兼學問家」趙七爺,還在盼望皇帝復辟。1917年張勳復辟,他大大歡欣,村裡剪了辮子的人則擔驚受怕;張勳復辟失敗了,而六斤已到了裹腳的年齡,她裹了小腳,「在土場上一瘸一拐的往來」。辛亥革命成功了,但離國民啟蒙的完成還有遙遠的路要走。矛盾的魯迅為社會吶喊
魯迅對於家鄉的情感在《故鄉》和《社戲》中表現得很充分。「我」在離開故鄉二十餘年後,在嚴冬時節回到故鄉,要賣掉老宅,接母親和侄兒宏兒到北平定居。搬家前賣或送出傢俱時,忽然遇上了兒時的朋友閏土,過去他家的短工的兒子,他來拿一些傢俱。「我」在十一、二歲的少年時,與閏土相識相交,閏土哥教他捕鳥,給「我」講了許多「無窮無盡的希奇的事情」,他們是親密無間的,是哥弟相稱呼的,是平等相處的;然而,這次見閏土,他完全已是個海邊種地、風吹日曬的農民,家境不寬裕。他突然向我叫道:「老爺……」「我仿佛打了一個寒噤;我就知道,我們之間已經隔了一層可悲的厚障壁了。」閏土帶來他的兒子水生,說:「水生,給老爺磕頭。」而宏兒很快和水生玩在了一起,就像當年的「我」和閏土一樣。故事結尾,魯迅盼望著:兩個孩子不要像我們,他們不要一個辛苦麻木,另一個辛苦恣睢而生活,「他們應該有新的生活!」這個希望可能是渺茫的,但「我想: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在《中國文學名家與基督教》一書中,筆者談到劉小楓對於魯迅的評價,認為魯迅是以自然本性的惡來對付惡,並不能「肩起黑暗的閘門」。今天重讀他的作品,卻又看到他對於弱勢貧窮人的憐恤和溫情;可能他就是矛盾的人,但他卻立志為建立一個行公義、好憐憫的社會而吶呐喊。
權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