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毒舌大狀》票房超過一億?
翁偉微導演(翁導)畢業於香港大學文學士(英國文學/比較文學)學系,後在美國惠敦大學(Wheaton College Graduate School)完成傳播及神學碩士學位。返港後投身電視工作,曾任香港電台電視部演員、編劇、導演和監製,作品包括:《小時候》、《柏林週記》、《晴天雨天孩子天》、《獅子山下》等,並多次獲,也曾拍攝微電影、大電影《當C遇上G7》、兒童電影《最後一枝蠟筆》等,先後贏得芝加哥電影電視節優異獎、金獎和雨果金獎及紐約電影電視節優異獎和銀獎。 翁導近年致力從事價值教育工作,透過電影等媒體的閱讀與製作,幫助青少年、老師和家長反思不同的價值觀和世界觀。曾在香港神學院(中國神學研究院)、大學、中學、小學和香港教會,以及美、加教會分享觀影心法。近期更與朋友設立Youtube頻道解讀流行電影。現時定居多倫多的他,希望開展結合電影與信仰的事工。由這一期開始,翁導將為《號角》讀者撰寫電影專欄《戲假呈真》,以觀影心法來剖析電影的深層信息。作者簡介
故事講述大律師林涼水(黃子華飾)仕途坎坷,從裁判官轉回大狀後的首宗案件,是名模曾潔兒(王丹妮飾)的虐女案,兒明顯無辜;但後來因女童去世而兒被轉控誤殺。開始時,林因輕率和取悅權貴鍾家,故意不留下供詞,結果鍾京頤King(天男飾)在庭上竟反口,令兒面臨17年監禁。林為此深感內咎,同時又被年輕拍檔女律師方家軍(楊偲泳飾)指責,尊嚴盡失,繼而意志消沉,終日撩事鬥非;好端端的一位大律師,就只能在球場與老友陸定衡(林保怡飾)訴苦:恨自己淪為「契弟」(賤人)。在競爭激烈的社會向上爬時失去人生方向,如此行為易被觀眾代入,誰能深責?
林冒死要專注翻案,令方另眼相看,問題是:林這個決定的主要動機是伸張正義?是救曾潔兒?更還是救自己? 值得觀眾深思……
在這場戲裡,我想介紹一個「觀影心法」,有助找出主角,以至電影傳遞的價值觀 :
1)當主角面臨選擇時,在A和B之間他選甚麼?
2)A幫大寶、B幫潔兒,這只是表面行動。
3)最重要是背後價值是甚麼?其實A是守約,B是良知。林最終選了良知,透露了本片的主旨。以後看電影時,大家不妨試用這種心法來思考在不同教會舉行「互動電影會」。
注意「守約」和「良知」都是正面價值,而非正面 vs 負面(非黑即白),從而增強了林心的内掙扎,也較吸引好看!
先是林苦苦哀求兒,使他再次得到代表兒作辯護律師的機會;另一面,對方鍾家則運用勢力控制全城,難以入罪。主控官金遠山(謝君豪飾)為人正直,初看不起林旁門左道,處處駁斥林的發言;林唯有親身到案發現場偵查,聆聽兒的憶述和資訊,得知King的妻子是鍾念華(廖子妤飾),而兒是King隱瞞太太收在外面的小三,死者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當日King曾到現場,兒記起酒醉後見他棄掉兩個水樽。林派人偷拍到King妻正在自述怒推女童的情節,並將影片呈堂,雖不符合「程式公正」,卻改變了金及影響陪審團,結果案件押後。
鍾家操控司法制度,試圖阻止林上庭,卻被林妙計一一擊破。在庭上,林加上金的間接幫助,從盤問董及King的過程中引出案情細節,終真相大白。林結案陳詞時鞭韃權貴:「以前我們都說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今時今日,人人都反口,法律面前窮人死梗(死定了)!」這段話在放映時,每每贏得觀眾掌聲,最後大衛戰勝哥利亞!滿足了大家鋤強扶弱的心理,能不大快人心?當然,我們不能忽略這套戲在某程度反映了一些香港現況,令觀眾產生共鳴。
第一、片首法庭内的雕刻「天冇眼」變為片末「天有眼」,暗示世上有公正的神存在。
第二、良知存在普遍人心中。林説:「我情願俾人打,好過俾天收(遭天譴)。」金也説說説:「我情願無得做,都唔想俾天收(不想遭天譴)。」保安員良心發現,遺書承認之前庭上撒謊害了無辜者。《聖經》說説説人能知道神的事,原顯明在人心裡,就是靠所造之物(大自然宇宙)和是非之心(良知)。良知是神給予人的,陪審團之判斷是用常理(common sense),也就是人共有的價值觀。
第三、真相與公義—要知道真相,才能伸張公義,追求真相和追求真理是分不開的。耶穌說説説:「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我就是真理。」
最後,在林的協助下,兒無罪釋放,也是林自己的釋放,所以他向天大叫。若我們説說説,他此次努力的主要動機,是救贖自己也不無道理;事後他可以輕鬆地走在路上去幫助被欺負的老婦,後面透出陽光,代表著點點希望和正能量。
然而,他的「自我救贖」始終是有限的,比起神的全備救恩—將人從罪死的結局和權勢救贖出來,還是大有分別啊!
若大家想跟我進一步討論此片,或瞭解閱讀電影心法,可透過《號角》電郵toronto@cchc.org聯絡我。
翁偉微導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