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如此?像我這樣的罪人也蒙恩!
我明知故犯,做了一件大大得罪神的事,這個罪在心中沉重如山,使我與神隔絕,自覺不配做基督徒;然而當我不再躲避,不再隱藏,公開向神認罪的時候,祂就釋放了我……怎能如此?像我這樣罪人,也得蒙大恩。
就在我做了這禱告之後一個月,我發現自己再度懷孕了!那時我大女兒20歲,二女兒14歲,小兒子也8歲了,而自己已42歲。對別人來說這是一件驚喜的事,但對我們來說卻是驚嚇。當我把這事告訴丈夫時,他一臉驚愕之極的表情,猛然從床上坐起來說:「不要開這玩笑!」是的,我們很滿意現在的五口之家,若再添個孩子,很多問題馬上來了:高齡產婦、從頭再來一遍帶小嬰兒,牛奶、尿布……自己想想也怕。
我是個罪人,不配做基督徒。從此,我與神之間有一層重重的隔膜。在一次團契活動中,帶領的姊妹提到罪,她聲音柔美,娓娓道來,大家都留心聆聽,只是我從她開始講就流淚,直至聚會結束,淚水還是停不下來。她聲音悅耳,但對我而言卻如利刃直刺我心。
「十惡不赦」、「明知故犯」、「剛硬頑梗」……所有這些詞語,我都覺得是指著我說的;令我不能釋然的是,我是從開始就知道行這事是不可以的,是神所恨惡的,但是我還是硬心地做了。那麼,像我這樣的人,還能祈求神的赦免嗎?我很害怕。可是我仍然堅持去教會,這麼做的原因是,我想:「主啊!我若下地獄就下吧!但我把我的孩子帶到你面前,求你保守孩子們!」就這樣,我別有用心地在教會裡繼續參加活動,然而控告與自責仍不斷地折磨著我,真是苦不堪言,痛不欲生。
感謝神,在祂的愛裡我得到釋放,我不再在愁苦中度日了,心裡越來越有平安。當我照著團契的讀經進度,讀到《加拉太書》6章1節:「……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心裡忽然湧過一股暖流似的。回顧這些年,很多姊妹關愛我,鼓勵我受洗,真的是以溫柔的心來挽回我,只是我自己不肯靠近主,拒絕神的恩典,我是何等愚昧!
就在2023年感恩節我接受浸禮,成為神家裡的人,從水裡出來的一刻,真是感到所有罪都被赦免了,洗淨了,很美妙!
當我第一次與眾信徒一起領聖餐,拿著主的餅、主的杯的時候,耳邊響起一首詩歌:「怎能如此,像我這樣罪人,也蒙寶血救贖大恩……不再定罪,心中除盡憂愁,我擁有主並祂所有,主內生活讓祂居首,穿起義袍聖潔無垢。坦然無懼到寶座前,藉主救贖,獲得冠冕。」是的,怎能如此?像我這樣罪人,也得蒙大恩!感恩,一切源於神的赦免和救贖。
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