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者殺人免罪 市民安全難有保障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五年六月

發生駭人的血案 嫌犯是精神病人
4月份最後一個星期六晚上,溫哥華南區發生駭人血案,當菲律賓社區在菲沙街一帶舉行拉普拉普日紀念活動時,有司機駕駛SUV汽車高速闖入會場,橫衝直撞撞向人群,結果釀成11人死亡,數十人受傷的慘劇,年紀最小的死者僅5歲。疑犯當場被捕,後來證實是30歲溫哥華居民羅凱吉(Kai-ji Adam Lo),他被指控多項二級謀殺罪。事件震驚全球,菲律賓總統馬可斯形容,聞訊後「完全令人心碎」,英王查理斯亦發表聲明,表示對事件深感悲痛。嫌犯羅凱吉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溫哥華沿岸衛生局證實,案發前疑犯一直接受精神健康團隊追蹤病情,並根據《精神健康法》正享受院外休假;休假的目的是幫助患者維持治療計劃,同時能順利過渡重返社區生活。事件引起公眾對精神病人犯案日益增加的關注。溫哥華市長沈觀健對精神病人休假時犯案,感到難以置信,難以接受。他認為這顯示精神健康系統存在更深層的缺陷,心理健康危機不僅僅是一場健康危機,並已經成為公共安全的危機。當局有必要採取更多措施以解決精神健康障礙的根本原因。他說,溫哥華正在盡其所能加強患者的心理健康;但毫無疑問,市政府無法獨自完成這項工作,因此他不斷呼籲聯邦及省級政府採取行動,擴大富有同情心的強制護理,以確保有足夠的治療床位。卑詩省長尹大衛也宣佈計劃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這宗造成大規模傷亡的襲擊事件。
以精神失常為由 奪去無辜者生命
我認為,加拿大社會對精神病人過分寬容,可以讓他們在社會中自由活動,而且無論犯了甚麼刑事案,奪去了多少無辜者的生命,法院通常會以他們犯案時精神失常為由,裁定他們不用負上任何刑事責任。多倫多在2018年亦發生過類似事件,當時慘劇造成10人死亡、16人受傷,25歲兇徒患有亞氏保加症,只需接受社會服務計劃協助。另外卑詩省華裔張姓牧師6年前在加美邊境和平拱門口岸遭汽車追撞喪生,最近卑詩省級法院裁定,由於涉案美國男護士在案發時精神狀態嚴重失常,因此裁定其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不成立。早年發生在阿省灰狗巴士上的斬首案更為荒謬,殺死22歲溫尼辟居民麥克林的兇嫌李偉光,在被確定患有精神分裂症後,被認定無需負謀殺的刑事責任,後來他被關押在曼尼托巴省塞爾柯克精神病病院,數年後隱姓埋名,重返社會生活。漠視市民生存權 非真正自由平等
我同意精神病患有輕重之分,並非所有精神病者都有暴力傾向,社會不應以歧視眼光看待他們,然而,我們不知道他們會在甚麼情況下變成傷害他人的行兇者,將他們與我們同處於一個社區生活,無異於設下一個又一個炸彈,溫哥華菲律賓社區街頭血案便不可避免地有機會再度發生。再者,雖然精神病患者在殺人時,均處於失控的情況,但讓他們完全免於刑責,本質上就是對受害者殘酷、不公平。我認為,法院不可能判這些犯案的精神病人進入監獄服刑,但也應將他們送進醫療機構,接受封閉式治療,剝奪他們活動的自由。只考慮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權利,而漠視廣大市民的生存權,這並非真正的自由平等。
陸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