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豈止是要東西?
耶穌說,「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馬太福音6:32)既然天父已經知道我們的需要,何必還要禱告?
父母想和兒女交流
向天父禱告豈止是要東西呢?難道子女向父母講話,也只在要東西的時候才開口?既然耶穌教導信徒稱耶和華神為天父,那就說明神和信祂的人之間,有著父子的關係。為人父親的都會期待和兒女交流,也想要聽兒女的心事,哪管是不滿、需要、疑惑、悲傷、憤怒或是他們的私事、趣事和樂事,當然也都會想聽到兒女感恩和欣賞的言語。要是兒女只在要東西時候才開腔,其他時候甚麼都不講不說,也不愛聽父母講話,試問作父母的心情該有多難受?天父也是同樣期待兒女們跟祂有交流。天父還會常常藉著兒女在祈求時,提醒他們生活當行的道理,還讓他們察覺神的心意,絕不只是光聽 「要東西」和「滿足需用」的祈求。
當我們為自己的需要禱告時,天父也會在我們求的過程中,幫助我們去察驗心態有否不對,或有甚麼需要改變的地方,同時更要顯示祂向我們的心意。要是祈求的人願意調校和改變,並按神的心意去行事,那麼這樣的禱告就變成一個認識神的過程,而認識神的人也就有更大的信心和能力,作神吩咐要他做的事。
預備好心態去接受
不錯,天父知道兒女的需要,亦會供應他們最好的,但這也需要兒女先有預備,好承受天父給最好的心態才行;而禱告就是一個預備好心態接受神供應最好的過程。就拿我們做父母的經驗去理解吧!難道父母不知道自己兒女的基本需要?我們都知道嬰孩要吃奶、喝水、換尿布......一切早已經準備好了。可是,我們不會在嬰孩不餓不渴時,使勁地把奶瓶往他口裡塞;嬰孩沒拉時,也不斷給他換尿布。父母都是等他真有需要時才給,若他真有需要時亦必定會有所表示;此刻才給才做的,他才會感到真滿足。
給不給的時間原因
舊約聖經的《撒母耳記》記錄了哈拿求子的故事。哈拿為了自己沒有兒子而向神求,但久未如願,直等到她求到一個地步,許願說要將求得的兒子奉獻,讓他終身服侍神之後,神就給她兒子了。神應允這禱告,不光是滿足了哈拿作母親的想法,還給她一個從小就順服、聽神話語的撒母耳。神賜給她的兒子,是一位在以色列民族史上留芳千秋萬代的人物,撒母耳一生所作的,不但為以色列民族定下立國的信仰道德根基,且成為了以後兩位君王的導師。
得孩子容易,但要培育出這樣有深遠影響力的孩子,那作母親的就必須有敬畏神,真願意奉獻給神的心態。哈拿禱告求神,求到心靈準備好奉獻,也就是準備好接受神的祝福之時,神就給她最好的。要是哈拿求要孩子,神馬上給了她,也許哈拿的心志還沒有成熟,也不懂得甚麼叫奉獻,那她就不會有堅定的奉獻心志去影響到撒母耳。這說明神「給」與「不給」的時間和原因。
體會成就看得清楚
那些懂得愛的兒女向父母求最需要的東西,之後又真的得到了的話,他們就會加倍珍惜愛護,也會念及父母的愛;相反,那些被寵壞的孩子也會「命令」父母給東西,同樣如願得到了,但哪幾個會珍惜所擁有的和念及父母的愛?我們向天父用心求的,我們都渴求看見和聽見神的回應,且對神聽禱告的體會及神成就的事看得特別清楚。正如一百多年前,孫中山先生從大清駐英領事館被釋放出來,不信神的人看不到神的作為,但孫先生在寫信給他的中文老師區鳳墀的見證裡卻說:「弟此時惟有痛心懺悔,懇切祈禱而已,一連六七日,日夜不絕,祈禱越祈越切,至第七日,心中忽然安慰,全無憂色,不期然而然自雲,此祈禱有應蒙神施恩矣。」
蒙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