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教育政策是北美人的鑑戒
去年年底,安大略省的自由黨政府提出了第13號法案,名為「接受學校法案」,其中註明是用來修改「教育法例」,為要對抗學校裡欺凌 (bullying) 的行動。這目的聽起來是很合理的,但法案公布之後,很多維護家庭的組織和宗教團體提出反對,究竟是甚麼理由呢?
第13號法案的內容及其問題
法案的目的表面上是推行「公平權利」、鼓勵學生包容其他人、阻止欺凌的行動。法案寫明各種通常被保護的群體,包括膚色、年齡、殘障等,但亦加上「性傾向」,不單如此,在另一條也講明包括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等八種性偏向者,也再在另一條寫明要對抗「同性戀恐懼」。很明顯,這法案是要增加同性戀者的權利。
法案也包括鼓勵學生組織和參與及支持各種不同「性傾向」的活動,這些活動的目的,不單要學生覺得所有「性傾向」都是好的,也是值得讚揚的。亳無疑問,這種教育一定為我們的下一代帶來更多同性戀者。
法案也規定每一個地方教育局都必須要釐定如何推行「反欺凌」的政策,包括宗教學校,也就是強迫該等學校支持政府同性戀政策,不論是否與宗教信仰有抵觸。
多倫多教育局的極端政策
在第13號法案為學生的父母帶來困難的同時,多倫多的教育局提出了極端政策,大力支持不同「性傾向」和同性戀的教育,他們決定在幼稚園開始教導和鼓勵各種「性傾向」。更可怕的,是改變過去的規則,對兒童作性教育的時候,不再通知父母,也不准許父母要求讓孩子缺席。這是違反父母的權利的,因為加拿大最高法院判決:父母有權力決定如何教育他們的孩子。
當然,這種極端政策並非單單出現在多倫多,若第13號法案成為法律,很多教育局將學習多倫多的榜樣,整個安省的人都會受害。
對事件應有的反應
(一)參加投票:為何有這樣的腐敗議員代表我們,作出這些違反人民權利的重大決定呢?就是因為我們沒有清楚知道他們的信念之前,就以選票將我們的權力給了他們。另一方面也有很多人沒有投票,放棄權利,讓腐敗的議員獲得權力。統計指出,參加省大選投票的,不足人民的一半。我們應以這次事件作鑑戒,以後在選舉中必須投票,也要認清候選人的政策和信念,選舉與我們的信念相同的人。
(二)向代表我們的議員和教育局委員表示反對:第13號法案在3月底在省議會討論,若沒有太大的反對,很可能在短期內成為法律。若要影響法案通過,必須立刻寫信給省議員,或者參加請願書簽名。不過,根據過去的經驗,這些方法的效力不大,政客所怕的是選票,所以最有效的還是以投票方法將壞的政客趕走。
(三)向你孩子的老師表示你的關注:在每一學年開始的時候,詢問孩子的班主任該年有沒有性教育課程,如果有的話,你可以詢問性教育的內容,若你覺得不適合孩子,可以要求讓孩子缺席。這是作者成功地實行過的,因為父母對孩子仍然有合法的權力。
若要更明白法案內容,可參閱網站:https://www.familyfreedom.ca/
孔祥烱(加拿大渥太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