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是「小事」的大事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一二年二月
心理壓力大亂發脾氣
小施在國內是一名專業人士,兩年前偕同妻子和幼兒來加,尋覓等候多時,仍然無法找到相關的專業工作;為了生活,他只好放下身段,到超級市場幹粗活。妻子眼見丈夫日漸消瘦,愁容滿面,而且每天都拖著疲累的身軀,懷著一肚子悶氣回家,心痛之餘,很想幫上一把,於是提出要將兒子送回中國,交由母親照顧,好讓她也能外出工作,補貼家用。
開始時,作為一家之主的小施覺得自己很不中用,無能力挑起家庭擔子,深感內疚;過了一段日子之後,工作環境和經濟情況不但沒有改善,反而不時遭到老闆無理對待,令他內心的火氣越積越多;一旦碰到妻子在旁囉囉囌囌,他就更為煩躁,試過好幾次向家人大發脾氣。
小心觸犯保護婦孺法律
一天晚上,正當他在洗手間放水預備洗澡的時候,孩子不知怎的在外面大吵大鬧,於是他氣沖沖地跑出來,抱著兒子走入浴室,恐嚇說:「再鬧就扔你在水裡。」誰知兒子仍鬧個不停,惱怒之下,他真的將兒子扔進浴缸。妻子見狀驚叫起來,立刻撥電911報警。雖然接報到場的警察入屋時,受驚的孩子已被母親擁在懷中熟睡了,但警方仍以家庭暴力罪名,即時要將小施與妻兒分隔,帶回警署。施妻後悔萬分、百般無奈,並用上自己能夠想到的詞彙來解釋,可惜於事無補,惟有眼巴巴地看著丈夫被警察帶出家門。上述案例並不陌生。很多時被警方列為家庭暴力的案件,在華人眼中其實不過是夫妻爭吵、打駡孩子等司空見慣的家庭糾紛;在國內報警的話,除非有嚴重傷人事故,否則警察也只當家務事,絕少鬧上法庭,然而,來加以後情形就不一樣了。
為此,新移民必須先瞭解這裡的文化和法律,要戒除一些習以為常的不良行為,免得觸犯本地保護婦女兒童的法律。更重要的,是要盡早尋求幫助--參加教會是一個最佳的選擇,當中有人會協助新移民朋友,認識如何從基督教信仰中得著身心靈的拯救,從而心中重擔脫落,得享平安喜樂。
章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