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知多少?
許多人喜愛使用信用卡,因為可先購物,到期還款時才付款,而且更有獎勵計劃,換取現金、禮品或飛行哩數等;但世上無免費午餐,你可想過由誰來支付你的信用卡獎勵?
信用卡十分普及
好多年前,擁有信用卡是身份象徵,只有極少數人能申請信用卡;時至今日,信用卡已經十分普及,幾乎人人都有一張,甚至數張。如果你是大學生,雖然未有收入,但銀行也會在你開戶口時,同時提供信用卡,希望你將來工作時,仍會使用這張信用卡。不少信用卡,還提供申請獎勵贈品和免年費等,藉以吸引人申請,而且提供各種獎勵計劃,最常見的有儲取積分去換取禮品和機票等,也有按每月使用額提供0.5%至2%的現金回贈,又有飛行哩數計劃,以使用額轉換成哩數,加快你換取機票去旅遊的速度;因此,信用卡使用率不斷上升。按統計,2011年超過一半在加拿大的購物消費額是以信用卡支付的,超過以現金和銀行卡付款的總和,而且有繼續上升的趨勢。
羊毛出在羊身上
使用信用卡付款,既可享受購物的樂趣,又可得到各種獎勵,何樂而不為?但是,發行信用卡的銀行,從來不做虧本生意,究竟誰支付這些獎勵計劃?銀行得如何賺錢?原來Visa 和萬事達信用卡都是使用相似的經營模式,就是向商戶收取費用。當顧客以信用卡付款購買100元的貨品後,信用卡持有人需在到期還款日,向發卡銀行支付這100元的消費,但最終商戶所收到的金額會少於100元,因為要扣除信用卡的費用,這費用是消費額的一個百分比,視乎客人所用的信用卡和商戶跟銀行之間的議價能力,一般介乎2%-3%之間。若客人使用金卡、白金卡及其他尊貴卡 (premium card)等,費用便會較高,致令這些卡的獎勵也較為豐富。因此,不少商戶都希望客人使用現金和銀行卡,因商戶要支付的手續費較低;不少小商戶更不收信用卡。但許多商戶為了保持競爭能力,不得不收,而最終令商品價格上升,將這些收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你或許會問,為何商戶不直接向使用信用卡的客人收取附加費,或向以現金付款的客人提供折扣?
商戶告信用卡公司
在許多地方,信用卡公司都有一個與商戶的合約規定,就是商戶不能向顧客收取任何附加費 (No-Surcharge Rule),而且不能拒收某種信用卡,縱使這卡的收費較高;如果商戶違反這個規定,商戶便再不能收取信用卡付款。但是在加拿大,商戶是可以向現金付款的顧客提供折扣的,在不少的中餐館都會以「現金九折」作招徠,但在許多商店或超市,現金優惠則較為罕見。很多商戶投訴信用卡收費過高,特別是不同的信用卡收費不一樣,商戶在「錄」(使用)卡前,無法知道費用多少,令經營成本上升,因此很多國家的商戶組織把信用卡公司告上法庭。在執筆前數天,美國的兩間主要信用卡網絡剛和商戶作出庭外和解,信用卡公司除了要向商戶賠償60億美元,換取終止向他們操控信用卡收費的指控,更容許商戶向以信用卡付款的顧客收取附加費。
作精明的消費者
究竟商戶至終會否向顧客收取附加費?仍是未知之數,因為商戶都希望能留住顧客,不願因信用卡附加費而失去顧客。其實在多年前,澳洲政府規定信用卡公司必須容許商戶收取附加費;起初,許多商戶都不敢收取,但過了不久,便出現各種不同的附加費--有可能同一貨品,在甲商店的價格較低,但用信用卡付款,卻要收取較高的附加費;而乙商店的價格較高,但信用卡附加費卻較低。因此,要作一個精明的消費者,就要更加精打細算,才能省得更多!
馮肇昌(加拿大渥太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