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趙巍兇殺案
四年多前,曾在本欄談及趙巍兇殺案,如今再寫同一案件,皆因它發生至今已十一年多,卻仍未能劃上句號,究竟原因何在?案發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來自北京的趙巍在溫哥華留學期間,突然人間蒸發,兇手李佳明(前名李昂) 賊喊捉賊,主動報案聲稱趙巍外出購買食用油後,一去不返。後來警方尋回趙巍的屍體,並查出李佳明才是真兇,可惜當時他已返回北京,再沒踏足加國,不能將他繩之於法。
由於加中兩國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加上當時加中關係正處於嚴冬期,兩國因而用了很長時間,進行司法管轄權誰屬的政治角力後,案件才在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於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審,這個開審日與趙巍失蹤的日子,足足相隔了近九年。翌年九月,李佳明終被判處無期徒刑,他隨即申請上訴,如今又過了一年多,卻仍未有結果。
身在北京的趙巍雙親有見及此,遂向法院多次查問,但不得要領,在無計可施的情形下,惟有採取迂迴方法,向曾經出手幫忙的加國政客求助,希望他們能透過外交渠道,問出一個所以然來。
據瞭解,每當中國法院審理政治異見人士的案件時,很快便有判決;縱使被告上訴,一般來說,只需用上一兩天到一周的時間便有裁決,何解這宗證據早已齊備的趙巍命案,要用這般長時間來處理?這是否反映了中國的司法制度,仍有一些漏洞?還有就是加中兩國的政治角力,令這宗案件拖延久長。趙巍的雙親真的給害苦了!究竟他們還要等多久,女兒方能沉寃得雪?
鄧永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