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活了
三十二年前我得了子宮頸癌,靠電療得醫治,但慢慢地,經常會留一隻拖鞋在樓梯上;喬宏笑著說:「可惜拖鞋不是玻璃的,不然人家會到咱們家來找白雪公主了!」經醫生檢查說:「一隻腳下垂,可能是電療的後遺症。」給我配了個九十度角的塑料腳墊托在鞋裡,我問:「每天要穿多久?」「除了洗澡和睡覺,它是你的保護。」就這樣,有問題的腳越來越麻木,之後支架成為我親密的朋友。五、六年前一個清晨在香港,餓了,想吃完早餐再穿,結果腳一絆,我摔趴下了,早餐灑一地,我餓著肚子進了醫院。有問題的腿斷了,大腿骨打了三根長釘子,我開始走路用U字型支架,回到西雅圖,感謝主居然能開車。
第二年好得七七八八的了,在三藩市灣區屋崙的馬路上又摔了一跤,傷了尾椎骨,躺了幾個月,起來後努力做復健運動。回到西雅圖的家,我跟天上的爸爸說:「你把我的司機接回天家了,若我不能開車,就被困在家裡了,你是施恩典的,我答應你,長程不開,天黑不開。」結果呢?剛開始還守約,沒多久,愛怎麼開就怎麼開,最長程是去年的退修會開去瑞尼爾雪山,回程選了一條遠路,再加上走錯,到家一算,共開了五個多鐘頭,自己也認為過份。
暑假由香港回來,麻木的腳底肌肉突然「自由」活動,不受我控制,不敢開車了。起先有師母接接送送,禱告還很「帥」:「你是我的主,你準許我就開,不準就不開!」日子久了,發現太不方便了,因為我家在樹林裡,沒有公車,沒人接送我出不去,困得我死死的。一次一位弟兄送我回家,我有感動想試著開車,於是我坐上司機位,他坐旁邊,這次我誠懇地禱告:「天上的爸爸,你知道我的需要,求你施憐憫,以後我真的長程不開,天黑不開了。」禱告完了,一發動車,發現腳底的肌肉聽話了,感謝主,我又能開車了,我又活了!
小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