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出租看言行合一
有好消息從遠方來,就如拿涼水給口渴的人喝。 箴言25:25《一杯涼水》是號角網站www.heraldmonthly.ca 的影視節目。主人翁與您面對面分享人生經歷, 或從聖經話語中得著啟迪,或從與神相交中得著體會,都有如一杯涼水,解人乾渴,潤澤心靈。
馬勵文牧師--溫哥華活泉宣道會牧師。聖經教導信徒言行合一, 馬牧師以身作則,作出榜樣。
生活在溫哥華有很多熱門話題,就如空氣,很多人都很羨慕,食物亦相當有名,環境幽雅。其中一個熱門話題就是居住了,溫哥華的房子可算是加拿大最貴的,在全世界來說也是數一數二的昂貴。感謝神,在兩年前給我和太太一間我們十分喜歡的 dream house ──夢幻屋;意思就是我們希望房子裡有的東西,神都給了我們。但我要告訴你們, 這不是一間豪宅。
回想在買賣過程中,我們經歷神許多帶領及恩典;其實,以我們的經濟能力,是未必可以買到的,但一切都超乎我們所想所求。這房子有個地庫,內有一個套房。買屋後,我們用此招呼有需要的朋友,讓他們在那裡居停。之後, 我的小兒子亦搬來與我們住了半年,直到他結婚才搬出。以後日子就只餘下我和太太倆同住。
那麼大的房子,理論上應該分租出去增加家中的收入。有些關心我們的朋友都很好奇問為甚麼不出租呢!我們很快就知道,在溫哥華,出租必須合法。為了這事,我和太太到市政府田土廳詢問如何可合法出租。當拿到資料後,便發覺要達到市政府的要求,相當不容易; 不單需要花費大筆錢來裝修,亦未必取得出租的牌照。所以我們決定暫時擱置出租事宜,再不去想,因為我不想做違法的事。
在這事上,我並沒有掙扎,但卻有壓力。壓力是來自一班關心我的朋友,可以說是一種錯愛關心式的壓力。朋友這樣說:「卑詩省那麼多城市,很多人都是把房子分租出去的,暗地裡進行便沒事了。」有些說:「出租了也沒人知道啦!市政府在這方面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些人覺得我不分租真是很笨很傻。
最近與教會一些會友傾談,其中一位會友剛剛在找房子。有人便問:「你找了很久仍未買到屋?」他說:「因為房子太貴,要找一間可以分租的房子才能負擔得起。」並說:「我想學效牧師,不想做非法的事,不想偷偷地租出去。」他如此說,令我心中一愕,如果當初我把房子分租,可能影響這會友。這會友還說:「外父外母最近來了溫哥華定居,他們仍未信耶穌。他們都不是你講便信的人,他們要親身經歷,看看四周基督徒的言語行為,看言行是否與所信的耶穌一樣。」
這番話深深印在我心中,令我想起中國人有句話說:「人在做, 天在看。」我又想到聖經的一句話,《哥林多前書》4:9 說:「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其實我們每人每日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人、有天使、有神在看著你如何做,所以希望我自己能繼續演好我人生的下半場,直到人生的落幕。
主持:馬勵文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