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選出神所命的掌權者
加拿大全國大選下月舉行,這是一場關乎國家與人民福祉的選舉。連月來,各政黨領袖都奔走各地,宣傳政綱,有政黨又不忘攻擊對手,數落對方的不是。選民面對鋪天蓋地的宣傳攻勢,在目不暇給之餘,也容易視聽混淆,難分虛實。
問加國,誰主浮沉?本期專題中,就有文章報道各黨政見,分析利弊,並鼓勵華裔積極投票,選出心目中理想的執政者。華人偏向於政治冷漠,又常以為自己的一票不能左右大局,投票與否亦無關痛癢。不過,不可忘記的是,在當選政黨掌政以後,就沒有一個國民可以獨善其身,不受執政黨的影響;不管個人同意不同意,也需順從政策而行。這是選民要承擔最直接的後果。
事實上,聖經也教導世人要順服掌權者。《提多書》3:1說:「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服從國家政策是一個無可推諉的大前提。「眾人」是指每一個人,包括信神者在內,都需接受掌權者的管轄。(除非掌權者的命令與神的命令相抵觸時才作別論;可參考《使徒行傳》5:29。)為甚麼要服從呢?《羅馬書》13:1為我們提供了以下的詮釋:「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這裡同樣申明,我們都要服從政權。不過,經文隨即補充說:「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道出了其實掌管世界的,仍然是神;誰在哪地掌政,都在祂的所命之下。
神如何立定掌權者,總有祂的方法。神容讓我們活在加國民主制度底下,給國民每人一張選票,就是讓我們藉著祂所許可的這個方法,叫我們選出一個合神心意的政府。「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投票選出掌權者,是神所命的方法之一,所以,我們不能放棄這個權利,必須好好掌握手上的選票,選出合神心意的政府。
如何判定一個合神心意的政府?聖經列王記上下書卷,記載了歷代君王的好壞,而好壞的分別不在於他們的政績,乃是在他們的信仰和德行。縱然政綱出色,領導出色,但是道德價值觀念有所偏差者,仍會為國家帶來負面影響。領導者即使把經濟搞得有聲有色,人民生活富裕,如果把家庭定義扭曲,道德價值敗壞,就是一個所利不能補其所傷的政府。
信神的人,都當按著神所劃定的規範和標準,去選定合乎神規範和標準的掌權人。當我們在政黨中作選擇時,不妨考慮他們對於生命、家庭、婚姻和信仰方面的立場和觀點。
我們每個人的選票,正是行出神所命掌權者的途徑。我們呼籲選民積極投票,特別是華裔選民和基督徒,不要小看自己,不要否定自己的影響力。我們需要匯成一把聽得見的聲音,一股看得見的力量。
《提摩太前書》2:1-2勸告我們:「......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讓我們都來為大選祈禱,為未來的掌權者祈禱,期望國家能邁步康莊,國民得福;願神的祝福臨到加拿大這片地土。
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