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京警方暫停街頭截查
條例元旦生效
渥太華在2011至2014年間,被警方街頭截查者之中有20%是黑人,而黑人僅佔該城市人口總量的5%。渥京警方於2014年進行街頭截查4,405次、2010年的街頭截查次數是8,240。
安省社區安全及懲教服務廳(MCSCS)於2016年3月22日正式發布《關於警方隨意街頭截查的最終條例》,該條例禁止警方隨意收集個人資料,即所謂「記卡」(carding)或「隨意街頭截查」(street checks),生效日期是2017年1月1日。另外,依去年12月中旬渥太華市警察局的報告顯示:自今年開始,渥京警方將暫時停止所有街頭截查行動。警方表示,一線警員將需要更多培訓時間,以掌握安大略省關於街頭截查的最新條例,同時,也需要對警員收集存儲信息的IT設備進行調整。按計劃624名警員會在去年底之前完成課堂培訓,隨後是一個強制性的網絡培訓單元。警方預計,恢復街頭截查要等到二月之後。
條例內容細則
根據條例,警員必須告知被截查者擁有不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警員必須提供要求個人資料的理由;警員必須提供一份書面文件,文件須包含警員姓名、證件號碼、以及如何與警察審查部門聯絡;警員必須保存每次互動的詳細記錄。此條例不適於:如果被截查者依法必須向警員提供資料(如交通違規);如果被截查者被逮捕或被拘留,或者警員正在執行授權令等。此外,所收集的個人資料須在30天內,由警察總長或指派人員進行審查;警察總長或指派人員須至少每年一次對數據庫隨機抽樣審查;警察總長必須完成年度公開報告,其中包括:試圖收集資料的次數、被截查者性別年齡種族、收集資料所在社區等信息。
MCSCS廳長、渥太華中區自由黨省議員Yasir Naqvi表示:「本條例兌現了我們的政府,對在安省禁止記卡和隨意街頭截查的承諾。它既禁止隨意和基於種族原因收集個人資料,也給警員規定了明確和統一的規則,在警民互動中保護個人權利,並以此維持我們的社區安全。條例反映了我們收到的安省公眾意見,也反映了我們與公民自由、人權、警方、法律和社會各界的合作夥伴們,以及各種族和文化團體之間的協作成果。」
侍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