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先驅馬丁‧路德簡介-讀《基督教會史》和《馬丁˙路德神學》有感(上)
今年是基督教宗教改革運動五百周年紀念。馬丁路德是十六世紀開始宗教改革的先驅,他非常清楚神把改革教會的使命託付給他。
羅馬天主教背離聖經真義
基督教會在大約公元33年,耶穌基督升天、聖靈在五旬節降下後建立。教會初期經歷了羅馬政府近三百年恐怖血腥的逼迫,但基督徒以和平和忍耐對待仇恨和逼迫,無數基督徒成為殉道者。早期拉丁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感嘆:「殉道者的血是教會的種子!」主後313年初,君士坦丁皇帝在米蘭頒布詔諭,給予基督教完全的合法自由,成為了第一位基督教皇帝。在380年,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國教,以後基督教在東西方都有較大的發展。從歷史來看,基督教在堅持聖經真理、愛心傳播福音、關心弱勢群體、保存促進文明、維護社會穩定和法律落實等方面,都有極大的貢獻。
然而,在中世紀逐漸形成的羅馬天主教,在對聖經真理的理解和信仰實踐上都漸漸背離《聖經》的真義,主要表現是:教皇聖階制度,教會與國家的權利之爭;教會在經濟上的特權、道德上的腐敗;一些信徒有了某些迷信思想;發行赦罪券斂財;對神赦罪、使人得救的教義出現偏差等等。14世紀出現的文藝復興,又帶來世俗化的追求,對信徒敬虔的生命帶來沖擊。上述這些問題越演越烈,雖有一些信徒提出改革,但還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山雨欲來風滿樓,一場偉大的基督教改革運動在16世紀初呼之欲出。
真正懊悔乃以神愛為起點
1517年10月31日約正午時分,一位叫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的33歲德國修道士,將一份對赦罪券的九十五條看法,貼在德國西北部的威登堡(Wittenberg)教會的門前,他直接反對教皇利奧十世所委托的多米尼古教士帖次勒(Johann Tetzel),用盡各種荒謬方法來推銷赦罪劵。雖然九十五條並無直接的改革神學,也不反對教皇之赦罪權柄,但卻引來整個改教運動的風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九十五條到處都在傳播。
馬丁‧路德1483年11月10日出生於德國埃斯勒本(Eisleben)的一個敬虔家庭。他在1501至1505年在耳弗特(Erfurt)大學讀書,獲文學碩士學位;他受到人的生命無常和生命脆弱的體驗影響,決定中止進修法學,過修道的生活。1505年7月至1508年,他進入耳弗特的奧古斯丁修道院修道,並進修神學,深受奧古斯丁和伯爾拿宗教經驗的影響。1507年被按立為神甫,努力修道,用各種苦修方式想除去罪感,賺取從上帝而來的救恩;他甚至鞭打自己,在冬季嚴寒時居室也不取用暖氣,但心靈仍然沒有平安,罪惡的感覺沉重壓在他心上。修道院院長施道比次告訴他:「真正的懊悔,不以懼怕上帝刑罰為起點,乃以上帝的愛為起點。」
人得救非藉善行乃藉信心
1508年,路德被派到威登堡任大學教師。1509年,在威登堡大學獲神學的聖經學士,且被派回耳弗特大學,在那兒學習及講授《四部語錄》,並獲神學的修辭學碩士。1510年至1511年,他被修道院派往羅馬;1509年-1510年,他在研究中世紀俄坎神學,早期教父奧古斯丁之後,開始對罪、哲學和神學的關係有了傾向於奧氏的看法,對教會的一些現象,開始有了批評的觀點。
1512年,路德獲神學博士,定居威登堡,在大學教授《聖經》書卷;在同年底,他在讀《羅馬書》1章17節「義人必因信而生」時,心靈經歷極大的沖擊,他心中的重擔全然放下,因為他明白自己不可能靠努力行善而賺取救恩,上帝親自告訴他:「人得救非藉善行,乃藉信心。」他信靠上帝,經歷到救恩的奇妙!1513年-1515年,在他講授《詩篇》的時期,已經確認人的得救,是與上帝發生了新生命的關係,罪得到上帝的赦免,而不在乎人所行的任何善功。1515年,他被委任為他所屬修道院的教務長、院牧,管理11所奧古斯丁修道院。1515-1516年(31-32歲)他講授羅馬書時,知道了對上帝的信心乃是上帝所賜的,人因信靠耶穌基督,罪就得上帝赦免,並得到祂所賜的救恩,這就是福音「好消息」,這福音「能使人心充滿平安、喜樂及對於上帝絕對的依靠。」
九十五條貼出後,路德還是一個天主教徒;然而,隨著在信仰原則上的衝突,最終的破裂難以避免,暴風驟雨就在前頭!
權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