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公義的成果
不理會市府的撤銷
過往幾年在加拿大,越來越多基督徒和教會的公開活動,受到政府或一些敵對基督教人士攔阻或禁制,雖然大多時候看不到我們覺得正義的處理,但由於有些基督徒抱著爭取公義的決心,有時也看到一些令人振奮的結果,以下就是一例。
去年6月,一群在西岸大溫地區的基督徒向 Port Moody市政府申請在其管轄的公園內集會。市府起初很快就發出許可證,但當負責官員知道,該集會邀請了Culture Guard 的會長作嘉賓演說時,就取消已經發出的許可證,解釋原因是演說嘉賓的「政治言論立場有爭議性、集會太過政治性質」。申請團體清楚自己和平集會的權利,認為在公園就算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場,也是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所以不理會市政府的撤銷和警告,如期於7月14日在公園裡舉行聚會。
發律師信提出質疑
當天,超過二百人出席。Culture Guard 會長的演說沒有煽動仇恨,只從基督教信仰立場指出,現今學校內推行的性教育,將會產生許多家庭和社會問題而已。在演說之前,一小撮示威人士攔阻集會開始,並破口大罵該會長和其組織(這是騷擾行為和仇恨言論),擾攘了十分鐘仍不肯離開,逼得報警,動用警察才將滋事者趕離現場。
數日後,該團體收到Port Moody市政府通知,控告它在那公園內「違法集會」。然而,當一個基督徒法律機構(Justice Centre for Constitutional Freedom,JCCF.ca)代表那團體,向市政府發出律師信提出質疑和預警時,市政府就即時撤銷控訴狀。
由此可見,只要信徒明白自己的公民權利,我們不應該怕事而不敢爭取自己應有的法律權益,基督徒應該是威武不能屈,為公義和真理透過法律途徑在社會上取回公道 !
在這個世代,基督徒要把持《聖經》教導的立場、提起勇氣回應對我們不合真理的指責,遵行主耶穌要我們作世上的光和鹽的責任,因為基督教會和信徒個人越來越可能遇到好像以下的一個案例。
認為用LGBT是不敬
位於大溫地區New Westminster 市的一間教會Grace Chapel,原本計劃於去年7月租用該市政府管轄的一個大聚會廳作青年人聚會之用。市政府在5月與教會簽了合約,與上述個案相似的是,市府人員自獲悉Culture Guard會長將在會中演說後,就以講員將會煽動仇恨為理由,取消已簽的合約。引起市政府此舉動的原因之一是,該教會用 "LGBT - Let God Be True (讓上帝成真)"作為聚會的名稱。筆者相信,由於LGBT 現今是同性戀和跨性別人士對自己群體用的稱號,因而認為該教會用這名稱是對他們「不尊敬」;或許他們認為LGBT已是他們的專利,不容其他人「侵犯」!無論如何市府認為,即使要在法庭處理這取消合約的問題,他們仍覺得不讓該教會租用是正確的決定。
其實,教會只希望透過福音,幫助一些沉溺毒癮和色情癮的人跳出捆綁,完全沒有刻意挑釁或得罪同性戀和跨性別人士的用心。可惜,雖然該教會花了不少努力去解釋,仍不能說服市政府容納他們。
不要懼怕政府壓力
根據加國的權利和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私人有權不公開讓他人使用自己的物業,但政府則不能隨便剝奪國民的基本集會、言論和宗教活動的自由。所以,市政府不可因為該教會,透過被認為有爭議性演說來表達其信仰立場,就不給予公平的對待。教會有權在公眾地方(例如公眾行人路、政府出租的物業)表達信仰的自由,不可因為基督徒的言論產生爭議而被禁止。
由於Grace Chapel教會沒有自己的物業,覺得已經被迫到牆角,因租用其他商業地點的費用太昂貴,不能負擔得起,所以決定以廉價律師費邀請上述基督徒法律機構(JCCF),代表教會向法庭訴訟。
為何一個沒有仇恨他人的公民組織、一群奉公守法的公民、納了該付的稅之基督徒群體,不能租用大眾平等使用的場所?這是值得所有基督徒深思的一個議題! 願舊約先知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在當代面對無理、惡毒的外邦敵人之時所表現的勇敢、堅定的見證,能成為我們回應現今敵對基督信仰的借鏡:不怕麻煩、不懼政府壓力。「因為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他的面。」(詩篇11篇7節)。
盧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