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擬發新規促建可負擔房屋
該法規已經在市執行委員會通過,還需得到理事會的批准並徵求公眾意見,如最終通過,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隨著城市房租大幅度上漲,蒙城擬出臺新規,促進市民能夠負擔的房屋建造。新規一旦通過,將迫使開發商建造一定比例的社會和經濟適用房,或為建造社會住房提供資金。
新規直指建商
在需求增加和房地產價格上漲的推動下,蒙城租賃市場競爭激烈,低收入家庭尤其顯得脆弱。蒙特利爾地區的住房空置率持續下降,2018年降至1.9%,而上年同期為2.8%。三居室公寓的短缺情況尤其嚴重,2018年的空置率為0.8%。蒙城市長普朗特(Valérie Plante)表示,新規定將為蒙城人提供更多的選擇。
新規定要求建商承諾,提供一定數量的可負擔住房單位,或為社會和社區住房提供財政捐助。該規則適用於五個或以上單位的住宅項目。例如,建造5至49個單位的建商將不會被強制建造可負擔單位,但如果他們不這樣做,將必須提供經濟補償。
如果建商要在市中心建設50個單元或以上的住宅項目,必須承諾建設相當於其可居住空間20%的合作或租金補貼單元。對於在建項目,建商須提供在建單位10%至15%的可負擔房屋,或提供相同比例的資金補償。其中,還要保證有5%的三居室的家庭住房。
各方褒貶不一
新規的擬定引發建商的擔憂,但市長普朗特認為,這些規則不會阻止投資者在蒙特利爾的建設。與市長樂觀看法相反的市政廳反對黨領袖佩雷(Lionel Perez)表示,新規弊大於利,將最終導致蒙城房價上漲,從而迫使更多的家庭搬到郊區。
蒙城大都會商會則表示,他們支持建設市民可負擔住房,但也擔憂開發成本更加昂貴,可能會給住房供應帶來更大的壓力。Project Genesis 的組織者表示,他們最大的擔憂是,開發商可以選擇進行財務貢獻,而不是建造更多可負擔房屋,經濟補償是這個新規的漏洞之一。
無論如何,住房問題必須正視,讓市民安居是市府首要解決的事宜。
包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