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甚麼?罪人誰定義?-評德國影片《罪人的控訴》
一宗明顯的謀殺案,作案人科林尼也毫不抵抗,定案結案該是很簡單的事吧;但歐美法律很麻煩,這樣板上釘釘的事,也非得把審判程序完整過一遍才行。那麼,按照意大利的法律要求,法庭必須為案犯指定一名辯護律師,為公正審理做個樣子。意想不到的是,攤上這個案子的新手律師帕斯卡,卻把這個案子當回事了;在他的艱苦努力下,層層剝繭,不僅挖出了事情的原委,揭開了塵封的歷史,也翻檢出法律本身設立的不合理,最終將案件始末攤開在陽光下,每位出席聽證的人,都看到了真相。
至此,法庭判決已經不是必須的了,真相就是審判。
在以法制為基礎的歐美社會,依法行事早已是廣泛的共識,沒有人可以用任何理由破壞法制。法制,像神一樣不可撼動,至高無上,誰能公然挑戰它呢?除了當年的凱撒,悍然揮鞭渡過盧比孔河,如今幾乎無後繼者。這就是為甚麼作案人科林尼始終雙唇緊閉,一言不發-他這個落魄的一介貧民,怎麼能挑戰法律呢?
法制如果確實可以成為塵世的保障,世界就可以高枕無憂了。試看,今天世界各國的混亂不是處處顯出這個看似設計完美的構建,正變得千瘡百孔嗎?羅馬法系已經兩千多年了,三權分立從18世紀逐步實現,也過去幾百年了。結果是,一方面社會治理體系日臻成熟;而另一方面,也被政客們玩得日益得心應手。面對正義人士受制裁的「正當理由」,官方的輿論,受控的網路,齊聲振振有辭地控告那些被捕者。法律是甚麼?罪人誰定義?
末世的黑暗,將活人逼到無路可走,科林尼的境遇就是這樣。他也不是一開始就要舉槍去殺掉大富翁漢斯的,他走過漫長的維權道路,他曾找過法律;然而,就在那一年(1969年),德國通過了《德雷爾法案》,正是這個法案,讓科林尼告漢斯的案件不予受理。
幾十年來,殺死父親與眾人的槍聲,從來沒有離開過科林尼耳畔,他從一個小小少年,到鬚眉孤老,殺父之苦浸透其整個生命。當法律不作為,法官不立案,舉世無處聽訟的情況下,他只有自己舉起槍;而這一刻,法律全副武裝地出現在他面前,科林尼成了罪犯。是的,法律如是說。
叫科林尼想不到的是,他遇上的這位法律援助律師,是極其認真不隨便放手的人。帕斯卡決意挖出「作案動機」來,他不惜往返於德國與意大利之間,從政府部門、圖書館找資料、查證據,理出蛛絲馬跡,終於還原了這段歷史。
在法庭上,帕斯卡請來了意大利圖書館檔案負責人,請來了當年擔任德軍翻譯的人,他們作證1948年那場不可容忍的屠殺,人們也看到,這是一場從來沒有被清算過的屠殺。正義,在這一宗慘案裡,從來沒有被彰顯。受害者的血從地底下發出呼喊,身為兒子的科林尼日夜難眠!
科林尼仰天而嘆:「為甚麼法律總站在他那一邊?這是甚麼惡法?」
最後一次庭審,帕斯卡乾脆將《德雷爾法案》告上法庭,並指出對面站著的控方律師,他的教授就是當年制定這惡法的人。
輪到法庭難辦了。依法依規的地方,遇著了不合法的法規,死結。
結案前一日,科林尼自殺,終結此案。他不再尋求世上的正義,他自己伸張,這就夠了。
據悉,2012年受當時德國司法部長的委託,成立了專門處理這宗超過訴訟時效的醜聞的委員會。大量檔案和協議直至今天仍不見蹤影,然而委員會的歷史學者和法學家依然找到證據,證明法律條文中的表述源於德雷爾蓄意操縱所為。
戰爭時期的蓄意濫殺,戰後審判的缺席,以及法律的不合理,共同營造了新的災難。誠然,法在現代社會中有無比重要的作用,電影中我們看到,因人的有限,人所制定的法,本身在阻礙公義;而在電影外,我們也看到,因人的有罪,利用和操縱法條,直接為禍作惡。
原來,保障社會公義的法律,也可以是戕害社會公義的工具,關鍵是,誰賦予解釋權,誰擁有使用權。人的罪會污染一切,法律也會死在罪中。期望倚靠法律的人可以轉身了,基督之光才是真正的希望。
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