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羅波安的罪
在分裂王國時期,以色列先後出現兩位同名王,後人將前一位稱為耶羅波安一世。
以色列國由於所羅門王晚年迎娶外邦嬪妃,並隨從她們的偶像,因而叫神憤怒,於是祂藉先知預言,將北方十個支派交給北方首領統治;也由於所羅門王的兒子羅波安驕傲,以為自己的手指比父親的腰還粗,執意加重國民勞役引起反彈,致使以色列分裂成南方的猶大國和北方的以色列國。
耶羅波安一世蒙神所揀選,在位時代約為主前900年。他大有才能,曾獲所羅門王賞識,也深得百姓擁戴。誰知成為以色列王之後,他卻擔心百姓遵循神的規定和摩西的律法,一年三次前往南方耶路撒冷聖殿獻祭敬拜神,他怕這做法會影響國內穩定,於是私自在境內的但和伯特利分別設立聖殿,又引入金牛犢為偶像,妄稱那就是帶領百姓離開埃及的神。
神明確禁止以色列人拜偶像,以及在耶路撒冷聖殿以外的地方獻祭,耶羅波安顯然明知故犯。不僅如此,他還違背神的祭司制度,擅自設立非利未人為祭司,並按己意訂立敬拜神的節期(參列王記上12章25至33節)。這一系列做法完全違背了神的律法和心意,故《聖經》稱之為「耶羅波安的罪」。
但耶羅波安聲稱,他是為了維護政權的穩定,以及國家的繁榮才作出上述種種行為,因而容易被人忽略他的真正動機——為達到個人目的而背棄神,企圖利用宗教偷天換日;結果適得其反,令他墮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耶羅波安的繼任者和以色列的百姓,紛紛陷入同樣的罪惡之中——他們從敬拜金牛犢發展到敬拜當地迦南人的偶像巴力和亞舍拉,繼而崇拜由人手所造的不知名偶像。在罪惡的驅使下,人心不斷墮落,在面臨外敵入侵時,還企圖依靠賄賂亞述和埃及求得平安,而忘記專心投靠耶和華神,最終於主前722年被亞述帝國所擄掠。
「耶羅波安的罪」,甚至貽害到900年後 ( 即耶穌時代 )。《聖經•約翰福音》4章記載:當耶穌在井旁遇見撒瑪利亞婦人,談到敬拜神的時候,那婦人仍受耶羅波安之罪的遺傳所影響,認為「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約翰福音4章20節)
感謝耶穌來到這個世界,道成肉身向我們顯明真理:「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翰福音4章24節)耶穌更以自己無罪之身,替所有的罪人而死,成全了摩西的律法。基督徒靠著耶穌的死稱義,又藉著耶穌的復活而重生,成為君尊的祭司,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的寶座面前。
今天,當人們說到罪,最先想到的是法律與道德上的罪,包括撒謊、詐騙、偷竊、搶劫乃至謀殺等,但這一切罪惡的根源乃是背道,所以使徒保羅提醒信徒,切勿「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摩太前書6章5節)。
耶羅波安及其罪應當成為我們的鑒戒。無論是教會、家庭或職場,我們都應當單純地敬拜神,事奉神,榮耀神,因為「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哥林多前書9章14節)若為養生而傳福音,如傳道人服事教會僅為賺取薪酬,信徒前往教會只為某些好處,那便不合神的心意,形同犯了「耶羅波安的罪」。 親愛的讀者朋友,歡迎您認識福音,經歷赦罪帶來的平安!請用本報決志表與我們聯絡。
陳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