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與法治﹙一﹚
法家是戰國時期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學派,而所說的法治,是以法制為基礎的國家治理方式。
漢太史公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旨時引用《易經•繫辭下》「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春秋戰國時,戰爭頻繁,民不聊生,渴望和平和過好生活是民心所向。這時不同思想紛紛出現,陰陽、儒、墨、名、法、道家都是探討如何治國的學派,所以說天下同歸而殊途。
儒家法先王、尊堯舜,就是以先王遺訓作標準,拿歷史作說話的根據,認為先王的政績好,直接仿效便能消弭時災。實際上墨家也是法先王,但不是司馬談所說「墨者亦尚堯舜道」而是尊夏禹,仿效其為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儒墨的立場不同:一站在貴族立場說話,另一是站在窮苦百姓。道家以自然為標準,認為如人能順應自然,生活樸素簡單,小國寡民,戰亂自會平息;但以上三家說法都未能解決問題,真正能做到富國強兵,統一中國的是奉行法家的秦國。
法家源頭可追溯到夏商時期的理官﹙治獄之官﹚,因主張「循名責實,慎賞明罰。」在春秋戰國時被稱為「刑名之學」歷經春秋時管仲,戰國時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發展,及至戰國末期韓非集大成,遂為成熟學派。
管仲是法家代表人物,為何孔子對他推崇備至?荀子是韓非的老師,為何是儒家代表人物?留待下次聊吧。
梁立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