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愛情,引向死亡—評湯唯主演的韓國影片《分手的決心》
影片裡貫穿一條暗線:「山」和「海」。從女主人公宋瑞萊的丈夫登山事故而亡,到她自沉大海,完成了從山到海的過程;山,指向死亡;海,同樣指向死亡。唯一的不同是,起初的死亡事件是出於恨,而最後的死亡原因是由於愛—準確地說,是畸形的、不能實現的愛情。
「愛」一字,在當代世界主流文化裡被封神,成了不容討論的正確觀念。基於這一點,「愛」也被用來當作一切標新立異主張的包裝。當「愛」在那裡閃光的時候,便以它絕對的正當性,迫使任何質疑都閉嘴。誰能反對「愛」呢?
為了渲染這愛的合理性,導演特別拍了幾場警官張海俊家庭生活的戲,以顯出他的婚姻寡淡無味,幾乎毫無價值。異地工作的妻子,每逢週末回家團聚,但是兩人除了性愛,幾乎沒有甚麼心靈的交集。連性愛也是妻子單方面提出的,出於健康需要的要求:「即使互相討厭,每週都必須做!」妻子眼中的張海俊,是個奇怪的工作狂,平日裡無精打采,一遇到有案要破的時候,馬上就像打了雞血一樣來了勁,精神抖擻地投入工作,而觀眾則知道,這是張海俊因婚姻的無聊而在工作中尋找寄託。
作為一位兢兢業業的刑警,張海俊的職責是為社會尋求正義,賞善罰惡,這項工作給予人一種天然的高尚意義。張海俊顯然也是以此為志向的,他工作到了癡迷的地步,以至於在自己家的牆上都貼滿不祥的,也令人不適的探案照片。儘管有一道布簾簡單地加以遮蓋,但這些照片的存在,顯然與家庭氣氛格格不入,也顯示「家」的意義,對張海俊是何等淡薄,以至於家不過是另一個辦公室,是他繼續思考探案的地方。在一向視工作高於家庭的東方價值觀看來,這樣的人是值得稱讚的吧!
影片演到這裡,觀眾不難猜出劇情的轉向。雖然工作與責任賦予人職業理性,而一個活人隨時會被所見所感左右,撩撥。正直如大衛王,不也是不期然看見烏利亞之妻洗澡後,不顧王者之戒,陷入一發而不可收拾的境地嗎?張海俊同樣對自己在感情上竟要主動去包庇一個嫌犯十分抗拒,「我作為一個刑警,竟然對一個女人神魂顛倒,以至於到了現在已經完全崩潰?」可最後他還是為這女人違背了職業操守,把保存證據的手機交在宋瑞萊手中,告訴她「丟到大海裡去」。
為了鋪墊男女主人公之間悄然萌生的感情,導演也在影片中,穿插了許多引導觀眾對他們相愛予以理解的情節。在這些內容裡,觀眾漸漸知道,宋瑞萊是一個從中國大陸偷渡到韓國的難民(引起人對弱者的同情);船翻後所有人被救上岸卻遭到逮捕,全部遣返,唯宋瑞萊因擁有韓國血統得以留下來,並且暗示她的祖父曾經是韓國歷史上的重要人物(引起人對出身高貴的落難者的關注);死者宋瑞萊的丈夫是出入境管理人員,愛好登山,擁有大量高檔登山設備(引人想像他是個貪官,並利用職務之便,佔有了宋瑞萊);死者有強烈的佔有欲,在宋瑞萊身體上刻上自己的姓氏,屢次對宋瑞萊施暴(引人認同宋瑞萊殺夫的合理性)……
原來,那丟入大海的手機被宋瑞萊第二任丈夫撈到,為了保護張海俊,有了第二場凶案。審問時,張海俊忍不住問:「你為甚麼和那種男人結婚?」宋瑞萊告訴他:「為了下定決心,離開另一個男人。」雪山傾訴一場,宋瑞萊說道:「在你說愛我的時候,你的愛就結束了;在你的愛結束的時候,我的愛就開始了……」原來這一場老鼠愛上貓的錯位的愛,連時間點也是錯位的。宋瑞萊用中文向張海俊訴說,她期待的不是對方聽懂,而是可以說出;當她說出的一刻,也是她決心赴死的時候—這就是「分手的決心」。
愛,不能實現的愛,多麼令人傷痛!可是,你若仔細審視,你會追問,張海俊的婚姻總不是被迫的吧?若究查他與妻子的冷若冰霜的關係,故事是否要改寫?宋瑞萊為了逃避對張海俊的感情而倉促再婚,對她的第二任丈夫豈不是另一種不負責任?在第一場婚姻中,宋瑞萊被家暴,不是訴求法律而是使用謀殺,可以被原諒嗎?為了掩蓋罪過致第二任丈夫死亡,總不是無辜吧?導演聚焦於二人之愛,不斷用山海來烘托這段「心事終虛化」的深情,為二人欷歔哀歎,而忽略其餘……要謹慎啊,要去看導演沒有讓你看到的東西,你才能看見真相!
影片有一個意味深長的鏡頭,張海俊在高崖上俯看死亡現場,反打鏡頭是死者仰面朝天,似是在闡釋尼采的話:「當你凝視深淵,深淵也在凝視你。」
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