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保險知多少?
當一個人因疾病或受傷,而失去了工作能力,倘若購買了傷殘保險 (Disability Insurance),保險公司便會按保單條文提供賠償,以致該保戶能繼續有源源不絕的入息,來應付病患時的生活所需。
加拿大的傷殘保險,大致有三大類別:
(一) 勞工保險 (Worker's Compensation)
勞工保險由加國政府承保,由僱主替僱員購買,賠償因工作所引致的疾病和受傷。並非所有公司都
必須購買勞工保險,員工須向所屬公司查詢,多作瞭解。
(二) 集團保險 (Group Insurance)
集團保險是員工福利的其中一項,也並非所有公司都必須提供。這類保險包括不同的內涵,如人壽、意外去世及斷肢、家人人壽及意外、傷殘、出國旅行、半私家病房、醫療保健及牙科保健等等,細節條文及保障範圍都不同,僱員宜向僱主查詢。一般來說,承保的保險公司都會提供說明小冊,詳列福利內容。
(三) 私人保單 (Individual Disability Insurance)
私人保單一般是為沒有其他傷殘保險的人士(如自僱人士)而設。當受保人因疾病或受傷而經醫生證明喪失了工作能力,經過了一段在保單內所訂定的等候期(如30、60、90、120天等)後,保險公司便按月提供賠償,一般賠償額最高為月入的三份之二。
按不同質素決定保費
賠償期也在訂定保單時選定,通常為5年、10年或至65歲。
選購這類保單時,最重要的是看其對「傷殘」的定義。意思就是說,在甚麼情況之下,受保人才合乎保單所定的資格來領取賠償。
基本上有三種定義:(一) 不能做任何工作 (Any Occupation);
(二) 不能做自己經常做的工作 (Regular Occupation);
(三) 不能做自己本行的工作 (Own Occupation)。
這類保險的保費按不同質素來決定,如每月入息賠償額愈高、等待期愈短、賠償期愈長、傷殘定義愈鬆......則保費愈高。還有,假如客戶選擇每10年加價一次的付款辦法,比保費保持至65歲都不變的辦法為相宜。訂定價格時,保險公司還會看該申請人的工作性質及其風險程度,並以此分級,工作風險愈高則保費愈高。
這類保險所牽涉的考慮範圍比較多和複雜,購買前宜與有經驗的保險從業員討論,詳細瞭解後才做決定。
霍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