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車守法 平安是福
根據「母親反醉駕組織」 (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MADD) 於2011年1月公布的數字指出:在1999至2008的10年間,估計因飲酒或濫藥導致的加拿大全國交通事故,一共奪去了超過1萬2千人的生命、令71萬人受傷、接近240萬輛汽車損毀。估計當中涉及致命車禍逾1萬宗、傷人車禍約50萬宗、車輛及財物損毀意外近160萬宗。若以社會成本模式來計算,上述傷亡及財物損失的數字,使加國人合共損失約2000億元。若由本國3千3百萬人口來分擔,每人平均要背負6千2百多元。今年1月適逢是西曆及農曆新年,在這些喜慶的日子裡,慶祝活動頻繁,或出外探親、或出門旅遊,所以大家要倍加注意,人車守法,平安是福。
不清醒駕駛屬刑事罪行
按加拿大司法部解釋,司機在操作汽車、貨車、船、雪車、飛機、火車或其他機動車輛時,因受酒精或藥物影響,致令駕駛能力大為減弱,通稱為 「不清醒駕駛」(impaired driving),屬刑事罪行。
酒後駕駛--若因司機在酒後開車,引致駕駛速度太慢或太快、不能直線行車、說話含糊不清、眼睛充血、呼吸有酒精氣味等,無論其血液的酒精含量是否超出法例規限,只要酒精令其駕駛能力受損,便會被控酒後駕駛。
警察通常以酒精測試器(俗稱「吹波仔」)或驗血,來量度血液的酒精濃度 (Blood alcohol concentration, BAC)。若在每100毫升血液內含超過80毫克酒精的司機,便已超出加國法定的限制。
所謂「一杯的份量」,即指341毫升啤酒、148毫升葡萄酒或44毫升烈酒,約含13.5克酒精。最保險的方法,是晚間的飲酒量不要超過兩杯;而傳聞說,跳舞、跑步、如廁、洗澡、喝水等能有效地讓人迅速回復清醒均不可信,唯一能減低血液酒精濃度的是時間,最少需要6個小時,才能將體內所有的酒精排出。請謹記:不要酒後駕駛,以策安全。
濫藥駕駛--濫藥(無論藥物是否合法)駕駛十分危險。據調查顯示,加國3成在車禍中喪生的司機,因濫藥而出事。
自2008年7月2日起,警員若認為司機的駕駛能力已受到藥物影響,可要求他即時接受一個標準的清醒測試 ,包括檢查他的眼睛以及身體能否保持平衡。在有需要時,警員還會將司機帶返警局,由專家再作測試,看看他身體各部份是否協調,並會為他量度體溫、脈搏、血壓等,甚或要求提供尿液、唾液或血液樣本。拒絕者將會被控刑事罪行。濫藥駕駛者跟酒後駕駛者一旦罪成,將會面臨同樣的處分:
加強安全意識
刑罰固然有一定的阻嚇作用,但更正面的做法莫如「防患於未然」,為己為人,當一個負責任又安全的道路使用者。加拿大運輸部提供下列的貼士,希望能加強一眾有關安全的意識,減低酒後∕濫藥駕駛的交通意外,確保安全。
給青少年的貼士:
* 互相提醒--跟朋友交流酒後駕駛的危險經驗。
* 預先細想--要知道,喝一杯酒的代價可真不少!駕駛執照可能就此報銷,失去活動自由,尚算小事;造成嚴重車禍,害人害己,抱憾終生。
* 提供支持--為乘客安全著想,確保充當指定司機的朋友,滴酒不沾。
* 堅持原則--永不登上酒後駕駛司機的汽車,應致電父母或親友送你回家。
* 早作預備--帶備足夠的金錢,有需要時乘計程車回家。
* 理智慶祝--提倡「安全畢業」的思維。要是在畢業禮當晚,大夥兒都會喝酒,事前就應妥善安排,或留宿某人家,或需「外援兵」把每個人安全帶回家。
給家長的貼士:
* 明確態度--跟子女清楚說明酒後∕濫藥駕駛的嚴重性。一旦違規,此後就會失去用車的權利。
* 安全網絡--讓子女知道,無論何時父母總是樂意接載他們安全回家的。
* 鐵般事實--確保子女認知,乘坐醉酒司機駕駛的汽車,跟自己酒後駕駛同樣危險。
* 做好榜樣--喝了酒,便不要駕車。
作個好主人的貼士:
* 「不」是答案--當客人拒絕進飲時,不要勉強他。
* 另類選擇--提供不含酒精的飲品,如果汁、汽水、水等。
* 不設酒吧--要是桌上擺滿各種酒飲,客人多不自覺地喝得更多。
* 保持清醒--看到某些客人已經喝醉,便要立刻停止提供酒精飲料,並阻止他們駕車回家。主人也要保持清醒,以便有判斷力和機智去處理突發的問題。
* 安全部署--派對結束前幾小時,就要停止提供酒精飲品,改為奉上食物和不含酒精飲料,並鼓勵賓客留下享用。
* 準備零錢--預備賓客電召計程車之用。
* 過夜留宿--待客人清醒後才離開。
* 預早計劃--在邀請客人時,順帶要求他們及早作好安全回家的安排。
作好乘客的貼士:
* 預先諮詢--赴派對前,應知道誰是自己的特定司機。
* 支援司機--若發覺你的司機喝了酒,仍是清醒的你,不妨請纓開車。
* 安全至上--千萬不可讓任何人乘搭神志不清的司機的車。
* 如實相告--當有人請你代替他開車,喝了酒的你,切不要逞強答允。
黎淑冰